| 机构职能 |
维护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央纪委和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有关监察工作的决定,协助党工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党员、干部进行经常性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对受处分党员、干部进行回访教育。受理对党员、干部的检举、控告和申诉,及时向党工委和区纪委报告有关情况。监督、检查党员、干部执行党纪、政纪和规章制度的情况。认真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制止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积极参加有关会议、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