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机构职能 |
1.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区有关经济服务、科技、对口扶贫等工作的政策法规,制定街道相关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企业联络、企业服务,统筹经济调度工作,推动产业发展。负责招商稳商工作,做好产业空间保障、产业园区服务等相关工作。负责推动绿色节能和循环经济发展工作;协助做好再生资源回收的行业管理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协调辖区用电、电力安全工作。负责乡村振兴工作,推动落实“百千万工程”。协助做好非公有制经济工商界代表人士服务和政治安排的推荐工作,代表和维护工商联会员的合法权益。 2.负责调整劳动关系,指导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指导、监督各用人单位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做好劳动普法工作。负责劳动调解和仲裁工作,处理劳资纠纷和劳动信访案件,做好突发性群体性重大劳动案件的上报及处理工作。负责做好人力资源、就业创业等劳动保障服务工作。 3.负责集体资产的监督管理,做好对股份合作公司财务的审计监督。 4.负责统筹街道内部控制、风险评估、绩效考核、街道财政经费预、决算及日常财政、财务管理等工作,做好街道内部财务监管和审计监督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