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责任部门
普法对象
重点普法内容
普法形式
1
各科室
全局人员
加强本系统普法
将法律法规理论学习融入到部门工作例会、业务研讨会中去,组织本部门全体工作人员学法。
2
办公室
全局执法人员
学习宣传党的法律法规
1.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党内法规,突出学习宣传宪法;
2.健全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3.以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深化党章党规教育,推动党员领导干部学习党内法规制度经常化、制度化,每年集中组织开展党内法规制度学习宣传月活动;
4.完善建立党员领导干部任前党内法规制度知识考核制度;
5.面向社会开展党规党纪知识的宣传,推动党内法规制度知识宣讲深入基层、深入群众。
3
审批服务和法制科
社会公众
做好以案释法工作
选择对行政执法有普遍参考意义的案例,定期面向社会公众发布,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
4
规范性文件或政策措施起草部门
充分利用规范性文件或其他政策措施的起草过程向社会开展普法
1.在规范性文件或其他政策措施起草制定过程中,对社会关注度高、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要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并及时向社会通报征求意见的有关情况;
2.规范性文件或其他政策措施出台后,要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权利救济方式等主要内容,通过我局门户网站、龙岗政府在线等大众媒体公布,方便社会公众理解掌握。
5
多形式、多渠道开展社会普法
1、以全民参与等创新宣传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法律素质,增强法治观念,形成“学法知法”的好风气。
2、在窗口岗位等对外服务平台上增设法治宣传功能,摆放宣传资料,现场对群众答疑释惑,充分运用公众服务窗口开展常态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