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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水务局普法责任清单

发布时间: 2019年05月26日 来源:龙岗区水务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序号

责任部门

普法对象

重点普法内容

普法形式

1

各科室

全局人员

加强本系统普法

将法律法规理论学习融入到部门工作例会、业务研讨会中去,组织本部门全体工作人员学法。

2

办公室

全局执法人员

学习宣传党的法律法规

1.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党内法规,突出学习宣传宪法;

2.健全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3.以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深化党章党规教育,推动党员领导干部学习党内法规制度经常化、制度化,每年集中组织开展党内法规制度学习宣传月活动;

4.完善建立党员领导干部任前党内法规制度知识考核制度;

5.面向社会开展党规党纪知识的宣传,推动党内法规制度知识宣讲深入基层、深入群众。

3

审批服务和法制科

社会公众

做好以案释法工作

选择对行政执法有普遍参考意义的案例,定期面向社会公众发布,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

4

规范性文件或政策措施起草部门

社会公众

充分利用规范性文件或其他政策措施的起草过程向社会开展普法

1.在规范性文件或其他政策措施起草制定过程中,对社会关注度高、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要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并及时向社会通报征求意见的有关情况;

2.规范性文件或其他政策措施出台后,要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权利救济方式等主要内容,通过我局门户网站、龙岗政府在线等大众媒体公布,方便社会公众理解掌握。

5

审批服务和法制科

全局人员

多形式、多渠道开展社会普法

1、以全民参与等创新宣传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法律素质,增强法治观念,形成“学法知法”的好风气。

2、在窗口岗位等对外服务平台上增设法治宣传功能,摆放宣传资料,现场对群众答疑释惑,充分运用公众服务窗口开展常态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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