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龙岗区水务局申请木古河应急水质提升项目临时用地。申请用地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天鹅路鹅公岭水质净化厂II期用地,面积为3430平方米,全部位于基本生态控制线(2013版)范围内(详见附件)。根据《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相关规定,现将上述事项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30天,自2019年12月6日起至2020年1月4日止。公示期间,如有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龙岗区水务局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清林中路211号水务大楼,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在深圳市龙岗政府在线(https://www.lg.gov.cn)和深圳市龙岗区水务局(深圳市龙岗区清林中路211号水务大楼)、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办事处(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平安大道309号)同时进行展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联系人:李工
电话:(0755)84865422
深圳市龙岗区水务局
2019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