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岗区2017年打造强区放权事项廉政监督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认真梳理市级部门下放的事权,针对已承接的下放事权,组织相关科室(单位)进行了廉政风险排查。对照查找出的廉政风险点,有针对性地拟定了《龙岗区强区放权下放事权风险排查及防控措施清单》,按程序于2017年10月10日征求了社会群体意见,10月23日经我局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并经分管区领导同意,现予以公告。
附件:龙岗区强区放权下放事权风险排查及防控措施清单.docx
深圳市龙岗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
2017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