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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水务局关于龙岗区2026年幸福河湖申报技术服务项目公开询价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9-04 来源:龙岗区水务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的重要指示精神,持续改善河湖面貌,我局拟委托开展龙岗区2026年幸福河湖申报技术服务项目,现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应答人就本项目的询价文件进行应答。

  一、询价方式

  公开询价

  二、项目名称

  龙岗区2026年幸福河湖申报技术服务项目

  三、项目内容

  (一)项目概况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建设造福人民幸福河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广东省2024年度幸福河湖建设工作方案、深圳市及龙岗区幸福河湖建设部署,龙岗河作为广东省2024年度省级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已完成干流碧道建设、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核心工程,具备申报省级幸福河湖复核评定条件。为高质量完成2026年度龙岗河幸福河湖申报工作,特开展本次申报技术服务项目采购。

  (二)服务内容

  1.按照《广东省幸福河湖建设成效评估办法(试行)》,分析评估前提条件,开展江河安澜、生态健康、宜居惠民、智慧管理、文化弘扬、繁荣发展、公众满意等量化评估,并收集整理加分项内容。

  2.编制《龙岗河幸福河湖建设成效自评报告》,严格遵循编制提纲要求,数据真实、佐证齐全、逻辑严谨。

  3.整理汇编申报佐证材料,包括各评估指标的佐证材料、图片、视频、公众满意度调查问卷等,形成完整申报档案。

  4.对接省、市河长办,完成申报材料报送、审核意见修改、补充上报、现场核查等全流程协调工作。

  5.提交成果要求:龙岗河幸福河湖申报、评定全过程材料。

  (三)报价要求

  本项目实行总价包干,总报价不得超过21万元(含税费),超过21万元(含税费)的报价均为无效报价。报价的费用计算应包含人工、设备、交通通讯、管理等完成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

  (四)验收标准

  编制完成龙岗河省级幸福河湖申报材料,并配合通过省、市河长办审核评定。

  (五)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度广东省幸福河湖评定结果公布为止。

  四、供应商要求

  (一)资格要求

  1.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以及不处于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限期内、未被列为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承诺函);

  2.参加同一项目的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能为同一人、不能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参加同一项目的不同供应商之间不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

  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合伙制企业或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原件备查;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须同时提供总公司授权文件且授权书载明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二)择优要素

  1.供应商应持有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业务包含水利水电、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以上资质;

  2.通过审查中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文件、相关企业资质等重要因素,并结合报价,综合考虑选取中标人。

  五、响应文件要求

  (一)工作实施方案及报价组成;

  (二)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相关业绩文件、承诺函;

  (三)以上文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六、响应文件递交方式、时间及地点

  (一)提交方式:加盖公章的纸质文件及电子扫描件

  (二)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9日18:00

  (三)递交地点:

  1.电子文件:发送至swjhhk@lg.gov.cn;

  2.纸质文件:截止日期前盖章邮寄或派专人密封送达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清林路211号深圳市龙岗区水务局607室。

  (四)联系人:陈翊华

  (五)联系方式:0755-28932360

  七、公告有效期

  本公告有效期至2026年9月9日18:00止。

深圳市龙岗区水务局

2026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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