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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水务局关于平湖罗山片区污水资源化利用工程二期监理招标代理服务小型建设工程直接发包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3-06 来源:龙岗区水务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工程名称

平湖罗山片区污水资源化利用工程二期

发包项目名称

平湖罗山片区污水资源化利用工程二期监理招标代理服务

建设单位

深圳市龙岗区水务局

经办人

尹威

经办人电话

0755-84862893

工程地址

深圳市龙岗区

资金来源

政府100%

公告发布时间

2026年3月6日

发包项目工作内容

获取招标全过程所需资料后,经双方协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1.编制招标方案;2.编制、解释及报备招标备案表、招标文件(不含标底及工程量清单);3.与建设主管部门协调招标相关事宜;4.发布招标公告;5.组织踏勘现场和招标答疑(如需要);6.编制、解释、报备及发放招标文件补遗文件;7.与交易中心协调会议室安排事宜;8.协助招标人完成投标人资格审查;9.组织开标、入围(如有)、评标、定标;10.协助招标人完成清标工作;11.处理招标过程异议或者投诉(如有);12.代收及返还投标保证金(如有);13.办理招标投标情况报备(如需要);14.办理中标公示;15.办理中标通知书发放;16.编制及协助签订招标项目的合同;17.整理归档招标资料(一式两份);18.其他一切涉及招标活动的相关事宜。

发包估价(万元)

2.14

合同价(万元)

2.14

合同工期(日历天)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项目中标公示结束并移交招标阶段全过程资料终止。

发包依据

深圳市龙岗区水务局经费支出审批表(2026年2月24日)

承包商

深圳市综合交通与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工程要求最低承包资质

1.承包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合伙制企业或其他组织。

2.如存在《深圳市龙岗区水务局关于修订小型建设项目招标工作指引(2025年)》中的9种情形不得承接我局小型建设工程情形的不允许被确定为服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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