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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流域管理中心关于丁山河(低碳城段)污水处理站拆除工程采用公开询价方式择优委托施工承包商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2-13 来源:龙岗区水务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根据上级有关工作部署,我单位拟开展“丁山河(低碳城段)污水处理站拆除工程”,委托专业机构负责该拆除工程的施工,现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应答人就本项目的询价文件进行应答。

  一、项目名称

  丁山河(低碳城段)污水处理站拆除工程施工

  二、发包方式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水务局小型建设项目招标工作指引(2025年12月)》第四条相关规定,本工程采取公开询价方式进行采购。

  三、工作内容

  (一)工程地址

  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吉桥路,长坑水库溢洪通道上游丁山河右岸。

  (二)工程概况

  丁山河(低碳城段)污水处理站,原设计处理规模为2.5万吨/日,2019年提标改造后,处理规模为2.0万吨/日,站内占地面积9888.19平方米,主要污水处理构筑物包括提升泵房、曝气沉砂池、生化池、磁混凝沉淀池、紫外消毒渠、鼓风机房,配电房、污泥脱水车间、办公楼等,具体工程规模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

  (三)工作内容

  主要拆除工作内容包括淤泥处置工程、污水处置工程、建构筑物拆除、设备拆除、场地平整、绿化等部分等,其中设备采取保护性拆除。设备清单以发包人提供的为准。

  (四)工期、质量及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工期:暂定150日历天,可提前完工,完工条件为:完成该污水处理站内各项拆除施工内容。注:合同工期不包含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造成工期延误,如遇暴雨、台风、滑坡等自然灾害或主管部门要求影响工期的可以顺延。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省、市及行业现行有关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或技术标准。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按照《深圳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落实安全防护、环境保护等要求。

  (五)现场条件及周围环境情况

  投标人自行踏勘。

  (六)工程特征和其他要求

  详见施工图纸和合同范本。

  四、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企业、合伙制企业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不存在《深圳市龙岗区水务局小型建设项目招标工作指引(2025年12月)》中关于不得承接我局小型建设工程的9种情形。详见附件1。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负责人要求

  项目经理:具有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建造师)的任职数量达到规定限额的,或因不良行为红色警示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系统锁定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五、报价、合同价、结算原则及支付方式

  (一)报价

  1.本工程预算价为976125.17元(已扣除建筑残值1462050.00元),其中不可竞争费为59751.13元(主要为安全文明措施费57315.34元+保险费2435.79元)。详见附件2。

  2.建筑残值(含建构筑物附着的管道、线缆、电缆等)按资产评估报告金额1462050.00元计取,不再做调整,由承包商自行处置与回收残值,盈亏自负。

  3.承包商中标后,应制定专项设备拆除方案,经监理人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4.本工程由报名单位自主报下浮率,且其报价范围为0%≤投标下浮率≤35%。不可竞争费不参与下浮。成交承包商的报价下浮率即为中标净下浮率。

  (二)合同价

  本工程合同价:(本工程预算价-不可竞争费)×(1-中标净下浮率)+不可竞争费。

  (三)结算原则及支付方式

  1.结算原则

  本工程结算工程量按承包人实际完成并经发包人、监理单位验收合格的工程量计量,并依据深圳市现行相关计价规则、2026年1月深圳信息价(没有信息价的按市场询价,询价由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负责,市场询价部分不下浮)进行组价。其中建筑残值按资产评估报告金额1462050.00元计取,不再做调整,承包商中标后,由其自行处置与回收残值,盈亏自负。

  由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进行结算审核,最终施工费用以工程结算审核价为准,但不突破工程预算价。

  2.支付方式

  (1)本项目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暂定价的30%作为工程预付款。

  (2)工程完工验收后,支付至合同暂定价的80%。

  (3)项目完成结算审核后,支付至结算审核价的100%。

  (4)如审定结算价格小于本项目采购人已支付的款项时,承包商向发包人退还差额费用。

  六、择优要素

  择优要素为:同类业绩、综合实力、投标报价,其优先排序如下:

  (一)近五年同类业绩,污水处理厂站拆除业绩多者为优;

  (二)投标人综合实力情况,资质等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等级高者为优;

  (三)投标报价,报价下浮率高者为优。

  七、报名资料要求

  报名提供下列资料,报名模板详见附件3:

  (一)合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资质证书;(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报名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则无需)、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报名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则无需)、授权代理人的联系方式信息;(三)承诺书;(四)廉政承诺书;(五)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六)拟投入人员班子一览表;(七)投标报价;八.近五年同类工程(施工)相关业绩(同类工程业绩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提供相关业绩合同证明材料等)。

  八、报名资料递交方式及地点

  报名的单位均须报送纸质文件报名资料(如提供的资料为非中文版,还应提供中文版文件),请各单位将报名资料(封面及骑缝加盖企业公章)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同时将报名资料(盖章版扫描件,PDF版本)刻录一份电子光盘,一并密封(须与纸质版文件一致),在资料递交截止时间前的工作时间报送我单位。

  (一)纸质文件:截止日期前报送至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清林路211号水务大楼905室。

  (二)报名资料递交后不予退换。

  九、报名有效期及报名资料递交时间

  (一)报名有效受理时间: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二)报名资料递交截止时间: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十、资格审查及筛选

  (一)资料递交截止后,我单位将对报名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

  (二)如有需要,我单位将组织人员对报名单位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进行核实。

  十一、结果公示

  我单位在明确具体的承包商后10个工作日内会将直接发包信息通过龙岗区水务局官网公示。

  十二、注意事项

  (一)报名单位需自行承担报名及资料准备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二)报名单位提交的所有资料仅供我单位汇总资料及筛选之用,恕不退还;

  (三)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须真实有效。

  十三、联系方式

  征集单位:深圳市龙岗区流域管理中心

  联系人:袁慧方

  联系电话:0755-28342185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清林路211号水务大楼905室

深圳市龙岗区流域管理中心

2026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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