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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水务局关于梧桐山河上游西坑社区段河道整治工程采用公开询价方式择优委托整治范围内挡墙安全鉴定工作服务单位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02日 来源:龙岗区水务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我单位是梧桐山河上游西坑社区段河道整治工程的建设单位,为顺利推进该工程实施,需委托整治范围内挡墙安全鉴定工作服务。现拟采用公开询价方式向社会公开征集有意向参与该项目整治范围内挡墙安全鉴定工作服务的单位,择优委托确定一家承包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踊跃报名。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梧桐山河上游西坑社区段河道整治工程整治范围内挡墙安全鉴定工作。

  二、项目内容

  (一)工作内容

  1.检测范围

  梧桐山河上游河道段总长度约3.1km,现需检测的挡墙长度约为2.763km,整治范围内两岸现已建有旧砌石挡墙或混凝土挡墙,建筑时间较久,岸墙部分老化,局部存在砂浆脱落现象。检测需求情况如下:(1)2017年我局委托第三方单位对全河段进行检测,其《龙岗区明渠段河道安全检测(第三标段)梧桐山河明渠河道安全检测成果报告》分为A、B、C级,A、B 级挡墙隐患可能会进一步发育。其中武警段河道挡墙于2023年做过检测(约445.5m),不在本次检测范围;(2)其中山寮路侧河段,粮库段至武警段范围(约521.2m),未在17年挡墙检测报告中,需增加检测;(3)粮库靠近山寮路侧及宝桐路侧由区工务署粮库配套路项目实施(约542.637m),不在本项目整治范围内,无需检测;(4)梧桐山河综合整治工程开工时间为2014年4月,完工验收时间是 2020年4月。梧桐山河综合整治工程整治过的挡墙投入运行已超5年。根据2025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河道管养规范(DB4403/T 633-2025)“14.4.3 河道管理单位宜在堤防竣工验收后5年内开展首次安全评价。未及时竣工组织验收的,首次价宜在投入运行后5年内进行。以后宜每隔6年~10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直至使用年限期满。”需对上述存在问题的河道挡墙进行检测,为河道整治工程提供基础方案设计资料。

  2.检测内容

  本次梧桐山河挡墙安全鉴定工作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以下方面:本次检测需查明并记录挡墙已存在的坍塌、鼓突、裂缝、局部掉落、排水孔淤塞情况等缺陷墙体尺寸;检测浆砌石挡墙砂浆强度、混凝土挡墙强度、墙后回填质量。查明挡墙墙体空洞、墙体与回填土之间的脱空、墙基淘空区;查明挡墙形状及尺寸。

  3.安全评估内容

  根据现状挡墙的安全隐患排查成果,结合相关计算,对挡墙进行安全性评估。

  4.检测成果

  出具检测成果报告,包括但不限于:河道现状基本情况、河道隐患情况摸排、堤防质量评级评分统计、治理建议等。

  (二)发包估价、结算原则及支付方式

  1.发包估价

  报名单位投标报价采用自主报价方式,仅报下浮率,下浮率范围为≥20%,招标估价为53.4373万元,投标报价上限为42.7498万元。(报名单位所报投标报价在招标估价基础上直接下浮,当报名单位所报下浮率与所报的投标报价折算出的下浮率不一致时,以报名单位所报下浮率为准,同时以所报下浮率折算出相应的报价作为投标报价。)如报名单位的报价超出报价要求范围的,其报名将被否决。

  本项目招标单价已包括分析项目所在位置周边环境、收集既有相关资料和现场调查;分析对现有评估内容的影响,分别进行数值建模、计算分析等安全评估,安全评估结论等所需人工费、材料费、咨询费、差旅费、管理费、保险税金、专家费、不可预见的风险及费用、和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不再进行调整。因甲方变更项目内容、规模、条件,或对所提供资料作较大修改造成乙方反复修改的费用,乙方自行考虑风险,不得再要求甲方支付其他费用。

  2.结算原则及支付方式

  (1)结算原则:合同签订费用包括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而产生的各类费用和支出。结算时按合同检测长度与合同价的比例=实际检测长度与结算价的比例作为依据,按实际检测长度计算结算价。最终结算价以政府规定的审定程序审定为准,费用从项目总投资中列支。

  (2)费用支付方式

  合同酬金的支付如下简表:

酬金支付表

支付阶段

阶段支付比例

支付方式

支付条件

计算公式

备注

支付方式

支付

条件

计算公式

备注

进度款

合同价×90%

基本酬金=合同价×80%

绩效酬金=合同价×10%

按节点支付

完成全部检测内容并提交鉴定报告后,最终成果经甲方确认。

实际检测长度的成果对应服务费×80%

累计支付基本酬金达合同价的80%时,暂停支付。

按节点支付

完成所有工作,且甲方对乙方作出最终履约评价。

累计支付基本酬金÷80%×10%×履约评价等级对应的支付比例

各履约评价等级的支付比例:优秀或良好100%、中等70%、合格50%、不合格0%。

余款

-

完成合同要求的工作,取得合同结算审核报告,并归档资料,按政府规定程序审定后,区发改下达资金计划且甲方收到乙方付款申请和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后30个日历天内以多退少补原则支付。

备注:

1.实际检测长度的成果对应服务费为按照中标下浮率下浮后的费用,且经过甲方审核确认。

2.结算金额=经政府相关部门审定的成果费用-绩效酬金扣款金额;绩效酬金扣款金额=累计支付基本酬金÷80%×10%-已支付绩效酬金。(如无采用绩效酬金考核的合同,不执行此条款)

3.如在实施过程中,上表中支付方式无法满足实际,双方可协商确定符合实际的支付方式。

4.表中约定的支付时间指的是甲方完成审批的期限。因政府其他部门核批导致付款延迟的,乙方不得因此要求甲方承担相关责任。乙方有义务提供相关付款申请的凭证,因乙方提供的资料不齐全或不及时导致付款延迟的,由乙方自行承担。

5.咨询人单次请款金额不足30万的,累计至下个季度申请支付。(合同价大于200万时按此条款执行)

  (3)甲方对乙方的履约评价按照甲方最新的履约评价管理办法实施,乙方不得因此提出任何异议。

  (4)因甲方变更项目内容、规模、条件,或对所提供资料作较大修改造成乙方反复修改的费用,乙方自行考虑风险,不得再要求甲方支付其他费用。

  (三)工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所有服务内容,完成时间以建设单位要求为准。

  (四)发包方式

  公开询价

  (五)定标方法

  集体议事法

  三、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专项资质或综合资质。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如存在《深圳市龙岗区水务局关于修订小型建设项目招标工作指引(2025年)》中的9种情形不得承接我局小型建设工程情形的不允许参与本项目投标。

  四、项目负责人要求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拟派一名项目负责人,但不作资格要求。

  五、报名方式及要求

  符合上述报名资格或资质要求的单位,可自愿向我单位进行报名并提供下列资料:

  (一)合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报名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则无需)、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报名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则无需)、授权代理人的联系方式信息。

  (三)承诺书;

  (四)廉政承诺书;

  (五)拟投入人员班子一览表;

  (六)供征集单位择优的相关材料:1.投标报价(提供报价书);2.资质等级(提供资质证书);3.近1年内(从清标之日起倒算4个季度)龙岗区水务事务中心/深圳市龙岗区建筑工务署同类业绩履约评价情况(履约评价查询类别为结构检测鉴定,由招标人查询,报名单位无需提供);4.近五年3项同类相关业绩(同类业绩为结构检测鉴定业绩,提供不超过3项,提供相关业绩合同证明材料等)。

  业绩证明文件须提供中文版合同关键页(在此时间已中标暂未签订合同的,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委托方证明,中标通知书、合同委托方证明中的工程名称必须完全一致,如不一致的,在合同委托方证明中需对不一致情况予以说明,否则不予认可),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此时间已中标暂未签订合同的,以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合同(或同时提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委托方证明)中必须清晰反映以下内容:工程名称、业绩金额(单独承担的同类业绩,若合同中包含多项服务,合同中需清晰反映结构检测鉴定部分的金额;若所提供同类业绩为联合体方式承接的,合同中需清晰反映本项目投标人在该联合体业绩中所承担的结构检测鉴定部分的金额)、签订时间、工作内容(结构检测鉴定服务)。如合同无法清晰体现上述内容,需提供合同委托方证明文件或工程总概算批复文件或相关联合体证明文件(如需清晰反映本项目投标人在该联合体业绩中所承担的同类业绩服务内容及对应金额,须由原业绩联合体成员各方出具盖章证明文件,也可由合同委托方出具相关盖章证明文件),以上文件中的工程名称必须完全一致,如不一致的,在合同委托方证明中需对不一致情况予以说明。报名单位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清晰反映招标人清标需求相关内容的,或提供的相关材料模糊无法清晰辨认,导致招标人在清标时根据投标文件提供的材料无法核实清标需求相关内容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名单位自行承担。

  六、报名资料递交方式及地点

  所有自愿报名的单位均须报送纸质文件报名资料(如提供的资料为非中文版,还应提供中文版文件),请各单位将报名资料(封面及骑缝加盖企业公章)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同时将报名资料(盖章版扫描件,PDF版本)刻录一份电子光盘,一并密封(须与纸质版文件一致),在资料递交截止时间前的工作时间报送我单位。

  (一)纸质文件:截止日期前报送至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清林路209号人力资源服务大厦11楼1109室。

  (二)报名资料递交后不予退换。

  七、报名有效期及报名资料递交时间

  (一)资料递交截止后,我单位将对报名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

  (二)如有需要,我单位将组织人员对报名单位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进行核实。

  (三)在通过公开询价确定承包商的过程中,如不足3家承包商报名的,则直接采用邀请招标模式,直至满足3家承包商进入择优环节;如公开报名的承包商经审查不满足项目要求被废标、或有主动放弃候选资格,造成报名承包商不足3家的,则直接采用邀请招标模式,直至满足3家承包商进入择优环节。

  八、资格审查及筛选

  (一)资料递交截止后,我单位将对报名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

  (二)如有需要,我单位将组织人员对报名单位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进行核实。

  (三)在确定承包商的过程中如投标承包商中有主动放弃候选资格的,则直接在剩余报名承包商中择优确定最终承包商。

  九、结果公示

  我单位在明确具体的承包商后10个工作日内会将直接发包信息通过龙岗区水务局官网公示。

  十、注意事项

  (一)报名单位需自行承担报名及资料准备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二)报名单位提交的所有资料仅供我单位汇总资料及筛选之用,恕不退还;

  (三)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须真实有效。

  十一、联系方式

  征集单位:深圳市龙岗区水务局

  联系人:刘敬晶 

  联系电话:0755-84867843 

  手机:13824349661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清林路209号人力资源服务大厦1109办公室

  深圳市龙岗区水务局

2025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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