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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关于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14日 来源: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为加强水土保持空间管控,强化农林开发等生产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水利部印发《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我区配合市水务局划定了全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现将龙岗区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范围公告如下:

  一、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

  二、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三、全区范围内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共涉及11个街道,划定图斑共计133个,总面积43.60k㎡,占全区国土面积的11.23%(详见附件1、附件2)。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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