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各水务工程参建单位:
近期,我局陆续接到水务工程项目分包商以及劳务工人上访案件。经初步核实发现,施工总包单位已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分包工程款项,但部分分包商长期不履行对下支付义务,且不积极主动出面解决相关劳资纠纷信访问题。
为惩治分包单位不积极履行对下支付义务的行为,现对相关劳务分包单位(第一批)予以通报,请各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引以为戒,在后续工程分包管理中,选择资质、信誉、履约信用良好的企业,避免因分包管理不善发生各类信访纠纷案件。
涉信访案件处置不力劳务公司信息一览表
特此通报。
深圳市龙岗区水务局
202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