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投标人反馈,原《深圳市龙岗区水务局关于龙岗区政府大院给水管网改造工程采用公开询价方式择优委托施工单位的公告》附件2商务标中的部分内容与公告内容不一致。为避免影响后续招投标工作,我单位已对该附件进行修改并上传(详见本文附件),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并查阅。
本补充说明是对原《深圳市龙岗区水务局关于龙岗区政府大院给水管网改造工程采用公开询价方式择优委托施工单位的公告》的补充、修改和澄清,相关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说明为准。
特此说明。
深圳市龙岗区水务局
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