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工作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施工图设计等设计工作并确保相关成果文件一次性通过相关审查或审批,及其它需后续配合的服务(如需);2.协助委托人编制施工图预算、核对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核对结算工程量;配合询价工作;3.负责施工期间设计交底、变更设计及派驻设计代表驻现场提供相关设计服务等后续工作;4.协助委托人召开评审会、论证会、研讨会等各种会议;5.协助报批报建工作,提供完整申办资料,协助办理与相关主管部门、相关单位的项目审查、审批、审计和备案等工作;6.自行收集、购买与本工程设计有关的第三方资料;7.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审计工作(若有);8.按国家有关报告编制和设计规程规范的要求完成应由受托人完成的工作;9.合同规定的其他受托人服务内容及委托人要求完成与设计相关的其他咨询服务工作。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勘察工作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岩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如需)、工程测量、综合管线物探(我局纳入日常管养范围内排水管线除外)等勘察工作,勘察成果须满足相关阶段设计的要求。具体工作以勘察任务书约定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