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用水是守护居民生命安全的“应急水源”,仅能在火灾等紧急情况下使用,绝非日常作业的“免费水源”。近日,深圳市龙岗区水务局查处了一起个人非法使用消防用水案件,当事人只因一时侥幸违规取水,不仅补缴水费,还被处以三倍罚款。该案罚款金额虽不大,却再次敲响警钟:消防用水红线绝对不能碰。
近期,龙岗区水务局收到线索:某花园小区存在违规使用消防用水的行为。执法人员前往现场核查发现,该小区物业工作人员为疏通化粪池,擅自打开小区消防栓取用消防水,整个取水过程持续56秒。
经调取现场视频、照片等证据,当事人对非法使用消防用水的行为供认不讳。经精准核算,本次违规用水量共计6.034立方米。依据《深圳经济特区城市供水用水条例》相关规定,消防用水严禁用于非消防用途,非法使用者除需补缴水费外,还将被处以应交水费三倍的罚款。
执法人员当即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限期参照非居民用水单价补缴水费,并依法缴纳三倍罚款。
★水务普法提醒
本次案件罚款数额虽小,但违法警示意义重大。消防设施和消防用水是小区安全的重要保障,直接关系到全体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
1.消防用水专水专用。消防水源、消防栓是应对火灾险情的关键设施。一旦被随意挪用,火灾发生时可能出现供水不足、水压不够等问题,届时将严重延误救援时机,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2.违规取水必受处罚。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城市供水用水条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消防用水用于保洁、施工、排污、冲洗等日常用途,一经查实,水务部门将依法责令补缴水费,并按水费处以三倍罚款。
3.全员共同守护设施。小区物业要加强内部人员管理与消防设施巡查,做好宣传引导;广大市民务必提高安全意识,自觉爱护消防设施,严禁私开消防栓、挪用消防用水等行为。
小小消防栓,连着大安全。龙岗区水务局在此呼吁,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供水用水相关法律法规,共同守护消防应急水源与公共设施安全,为身边邻里筑牢安全“防火墙”。区水务部门也将持续加大巡查监管力度,严厉查处各类非法取水、破坏供水设施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