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
负责制定全区流域综合治理、水务发展规划,指导各专项规划的制定,负责水务规划实施整体效果评估。统筹全区水务技术工作,组织重大水务工程项目技术路线及国内外先进水务治理技术的论证,承担水务工程项目技术方案的技术指导,以及重大水务工程项目和水务跨专业前期工作技术方案评审。统筹水务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工作。统筹全区水务科技发展,负责行业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的推广与应用。负责政府投资水务项目的立项工作(街道实施的除外),以及厂站类工程的可研工作。负责水务设施除险加固、技术改造、应急抢险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纳入流域一体化运营管理的水务设施的除险加固、技术改造、应急抢险工程除外)。负责年度投资计划、项目资金支付计划的上报、制定、督促和落实,负责全区水务切块资金、专项资金统筹和审查,工程项目的审计、登记管理、财务决算以及工程款项拨付等工作,承担区水务局经费预算、资产管理、后勤保障、财务、审计等相关规章制度建设和监督执行。承接原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实施的项目收尾工作(已移交区建筑工务署实施的除外)。完成区水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