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机构职能 |
统筹制定全区水环境治理有关规划、项目策划和建设计划,并协调落实和监督实施,推动污水收集处理提质增效。统筹全区管网建设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估工作,统筹雨污分流考核工作。负责排水行业的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贯彻执行排水行业管理的政策、标准、规程、规范、定额、预案,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和统筹实施排水专业规划、项目策划和建设计划。负责排水行政许可业务及监督管理,负责排水达标小区认定。负责局属排水建设项目的前期项目策划。负责排水行业特许经营的实施和监督。负责对各类废水排入市政排水设施进行监管。统筹管网日常运营和服务质量的监督和年度考核。指导流域管理机构负责的排水设施建设、运行、维护、考核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已移交水务部门管理的市政排水设施、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全区排水设施抢险工程项目的认定管理工作。受市水务局委托负责全区污水处理费征收和使用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