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龙岗区水务局 > 水务知识

城镇排水户未按规定将污水排入指定排水设施,会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发布时间: 2019年07月02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答:根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覆盖范围内的排水单位和个人,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污水排入城镇排水设施,或者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区将污水排入雨水管网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单位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