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现将深圳市龙岗区2019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进行公布。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情况、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的措施六个部分组成。内容涵盖我局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电子版在“龙岗政府在线”(https://www.lg.gov.cn)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及建议,请与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28921842;传真:28949300。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夯实工作基础
为切实加强和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针对内设机构调整和人员变动情况,及时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机关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的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工作。同时,严格按照《深圳市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规定,对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个环节作了明确的规定,工作具体到科室,使这项工作有人抓,有人负责。在具体工作中,我局都能认真按照相关制度规定,严格执行信息公开申请、发布、审核制度,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全面性、准确性。
(二)措施得力,全方位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我局结合工作职能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加强载体建设。一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上网公开工作,及时更新在门户网站及“龙岗政府在线”的政务信息,并把所有政务事项的办理程序、联系方式等在省、市、区政府网上办事大厅予以同步更新。二是网上专人跟踪落实制度。对于公众有密切关系的信息和规定随时通过工作网站、政务公开栏等载体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和质询,派专人跟进各项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情况,并对投诉咨询进行回应。根据全区的统一要求,及时编制了《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开目录》。《指南》对公开的信息内容、获取方式、工作机构作出明文的规定。《目录》包括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资金信息、依申请公开等几方面的内容作出详细的公开。
(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和发布的协调工作,由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人事财务科具体落实。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编制具体公开项目目录,不但使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及责任人更加明确,而且使公开工作更易接受评议、检查和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我局通过网站主动公开信息213条,其中,工作动态类信息37条,通知公告类信息62条,投资动态信息59条,互动交流类信息17条,专题专栏类38条。通过报刊杂志等新闻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19年,我局通过南方日报、深圳晚报、龙岗新闻网等报刊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20条。在《市信息快报》、《龙岗信息》上发布信息25篇。
根据新修订《条例》相关条款,本年度我局未制作发布相关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未产生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件,没有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详见下表。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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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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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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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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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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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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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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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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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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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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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信息公开件,详见下表。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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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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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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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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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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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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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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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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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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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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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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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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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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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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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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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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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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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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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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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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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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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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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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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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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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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详见下表。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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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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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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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9年,我局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虽然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对新条例的内容把握度不足,工作人员对新旧条例相关工作的衔接度不够。
(二)改进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新条例的精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提升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理解。同时,将进一步深化、细化、优化政务公开标准、内容、流程、方式,切实做到促公开,办实事,优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0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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