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智能网联汽车及功能型无人车应用发展,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起草质量,我局于2026年1月7日至2026年2月6日对《深圳市龙岗区智能网联汽车商业化运营试点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深圳市龙岗区功能型无人车道路测试及应用试点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期间共收到反馈意见50条。我局对反馈意见进行了深入研究,现将采纳情况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感谢社会公众对我局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