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区首次立案查处植物检疫违法违规案件1宗,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经事先告知、处罚送达后,当事人对该处罚无异议,并及时将罚款上缴到指定银行。至此,我区第一宗植物检疫行政处罚案审终结。
为配合开展“三打两建”专项工作,加大对植物检疫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有效阻止危险性有害生物传入我区,保障全区农业生产安全,9月26日,我区经济促进局开展植物检疫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工作。检查中,执法人员查出当事人丘某对其从中山市调运到深圳市龙岗区现代农业科技园的植物(即大红花400株、鸭脚木900株),不能出具植物检疫证书,当即对该批植物进行了检验检疫,未发现全国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随后,执法人员对丘某进行了询问笔录,认定丘某行为属涉嫌擅自调运植物案件。经调查取证,执法人员查明丘某未办理植物检疫证书擅自调运植物,并对其行为依法进行立案查处。
经过近半个月的立案审查,查明丘某行为已违反了《植物检疫条例》第七条第二款规定。根据《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第二十五条第四款规定,我区经济促进局对不能出具植物检疫证书且有经营违法所得的丘某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接着向丘某先后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丘某均表示无异议,并及时交纳罚没款项。
此次植物检疫行政处罚成功结案,标志着我区打响“三打两建”专项案件植物检疫立案查处第一枪。下一步,我区将加大植物检疫执法培训力度,提高检疫人员执法能力,推进执法工作规范化建设,同时深入开展植物检疫执法专项检查工作,加强植物检疫宣传,规范植物经营秩序,严把植物调运检疫关,切实保障全区农业生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