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公安分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9年02月26日 来源:龙岗区公安分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龙岗公安分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起止时间从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龙岗区政府在线网站发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龙岗区公安分局指挥处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龙岗区中心城德政路6号;联系电话:0755-84468036;邮编:518172)。

  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2018年,我局积极通过政府网站、新闻通气会、报刊、广播、电视、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各种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通过区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8年我局通过政府网站发布政府信息1350余条,信息内容主要分为:机构职能类,政策法规类,规划计划类,业务工作类,资金人事类和其他类。

  2、通过新闻通气会、民生热线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全年召开各类主题新闻通气会13场次,分局主要领导接听民生热线1次,分局通过民心桥反馈48次,及时对外发布权威信息。

  3、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我局全年通过《南方日报》、《深圳特区报》、《深圳侨报》、深圳电视台、龙岗电视台、深圳人民广播电台、龙岗电台等省、市、区主流媒体播发政府新闻信息789条。

  4、通过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两微多端”等新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我局积极探索利用政务微博“@深圳龙岗警营”、政务微信“深圳龙岗警营”,及时发布政府权威信息,互动回应社会关切,全年通过微博微信发布信息860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根据《条例》有关要求,我局进一步健全畅通了依申请公开渠道,采取网上、信函、传真等方式接受群众申请,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已答复办结5件,已全部按规定及时进行答复。我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收费和减免有关规定,未收取申请人任何费用,共减免2人5次邮寄费用60元。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导致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一)办理总件数12件,具体为:

  1、市人大代表建议6件(含主办件<此为区交办类别,下同>2件、分办件2件、汇办件2件);

  2、市政协提案1件(含主办件1件);

  3、区人大代表建议2件(含主办件1件、汇办件1件);

  4、区政协提案3件(含汇办件3件)。

  5、按时办理答复市人大代表建议件数6件,按时办理答复率100%;按时办理答复市政协提案件数1件,按时办理答复率100%。

  (二)具体落实情况:

  1.加快城市消防站建设。区消安委办已建立健全社会化消防工作体系以及消防监管执法体系,并分别通过建立协调推进工作机制、制定《龙岗区消防站、消火栓“市投区建”任务分解表》、简化程序、加强常态督导等方式,积极协调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全力推进建设进度。

  2.加强广场舞噪音管理与控制。我局全面加强了大型广场、公园的巡逻防范工作,维持治安的同时对涉及广场舞噪音扰民行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在实际执法过程中,主要以事先宣传防范及接警后训诫提醒为主。

  3.加强我区单体合法老旧住宅消防整治。我局通过新增2011名基层专职工作人员、积极整合政府各类安全管理力量、打造全省第一批模块化社区小型消防站、深度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等方式开展单体合法老旧住宅消防整治工作。

  4.排查整改城中村安全隐患。我局按照《深圳市城中村综合治理标准指引》,结合单体合法老旧住宅消防整治工作,全力排除城中村消防安全隐患。

  5.推进城中村信息基础设施规范化管理。一是推进基础信息采集应用工作。我局正在积极试点新型城中村视频门禁系统建设,提出落实出租屋业主主体责任的理念,依托全区统一的“龙岗家”APP,由出租屋业主自主采集、更新租客相关信息,实现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的自主化、精准化。二是推进政务服务信息推送工作。新型城中村视频门禁系统在出租屋门口配备新型门禁设备,安装有10寸信息推送屏幕,目前已经接入了区信息中心,可以将相关政务服务信息、宣传视音频进行推送。三是推进城中村综合整治工作。新型城中村视频门禁系统规划了城中村地下信息管道,建成后可将城中村网线、电话线进行下地,彻底解决安全隐患。

  6.加快推进我市农贸市场改造工作。深入研究农贸市场的火灾隐患成因,并就如何加强集贸农贸市场消防管理提出相关建议。主动指导农贸市场从业者,教授火场逃生方法,并在微信公众与上推送消防安全资料,着力提升从业者的消防安全意识,维护农贸市场良好的消防安全形势。  

  7.加强校园周边治安、交管、交通管理。一是提升内部安全防范强度。一方面按照GBT 29315-2012《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对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开展了内部安全防范隐患排查及落实整改工作。上半年共开展学校安全检查,下半年秋季开学初将联合教育局、各街道综治部门开展专项检查,强化校园周边高峰时段秩序监管力度。另一方面针对全区678辆校车开展校车安全检查。二是提升周边巡逻值守力度。针对上放学重点时段,强化校园周边秩序监管,要求各学校保安员戴钢盔、手持钢叉、穿防刺背心,在学校门口值守警戒,同时组织巡逻民警、护校队员、巡防员加强辖区中小学幼儿园周边和学生经常经过、聚集区域的巡逻防控工作。三是提升欺凌等涉校涉生打击力度。重点加强对“问题学生”和辍学学生的摸排和跟踪引导,及时化解学生间的矛盾纠纷,防范涉学生暴力事件的发生。四是提升校园安全教育培训深度。公安、交警、交通、教育等部门开展安全知识进校园宣传活动,开学初交警、教育部门联合按街道设点对全区校车司机开展驾驶安全专题培训,组织全区教办安全专干、学校幼儿园安全主任开展反恐安全、消防安全和交通安全专题培训。五是提升阵地反诈骗宣传工作广度。一方面组织开展中小学、幼儿园“专线”(81234567)宣传工作,通过召开师生家长座谈会、张贴宣传画报、发放宣传单张、发送校讯通短信等方式,提醒家长防范谎称学生被绑架、急病住院、退学费补贴等形式的电信诈骗。另一方面开展了“反诈英雄帖”宣传活动,面向全区600多所中小学、幼儿园发放逾50万份《反诈英雄帖》,活动期间,全区47万学生发动了近百万市民成功参与答题,500名学生荣登“反诈骗小英雄风云榜”,其中383所中小学、幼儿园参与率达到100%。

  8. 规范深圳东站出租车管理,加强蓝牌车拉客仔打击。我局牵头东站联勤办针对性加强了周边巡逻防控,会同交警、交通等部门开展联合治理,同时加强对涉及蓝牌车拉客产生的伤害、敲诈等案件的打击,促进东站周边治安、交通安全好转。

  9.提高龙岗区保安服务公司聘员劳务派遣管理费。一是开展了专题调研。分局派出专人前往宝安、龙华、光明三个分局对各个分局聘员管理费支付的情况进行了调研。以上三个分局的聘员派遣管理费已于2014年就上调到150元/人/月。我区仍执行的是2007年的标准75元/人/月。我区聘员经费由3800元/人/月调至6000元/人/月后,派遣管理费仍未做调整。二是分局与区保安服务公司进行了会商。由分局与区投控集团商量达成一致意见后再报区政府常务工作会议审议。

  目前我局与龙岗区保安服务公司已初步达成一致意见,建议管理费进行适当上调,具体上调多少待议。

  10.建设龙岗首个综合安全教育体验馆,降低全区未成年人安全事故伤害率。一是建设大型综合安全仿真模拟教育体验馆。综合安全教育体验馆中安全项目涉及多个部门,区层面统筹安监局、应急办、卫计、教育局、公安分局、交警大队等等部门,明确牵头单位,成立专门工作组,各相关单位参与规划、设计。目前我局2017年底牵头与区教育局、司法局、交警大队合作在龙岗区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探索开展了青少年生命安全教育课题研究,并规划建设专门针对青少年学生的消防、禁毒体验场馆,场馆已进入规划设计阶段。二是将未成年人安全体验教育纳入实践课程。目前我局牵头实施的青少年生命安全教育课题,整合警方内部各警种的宣教资源,在龙岗区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开展安全教育,已开发7门课,涵盖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网络安全、禁毒预防、侵害预防、校园暴恐预防和违法犯罪预防。龙岗区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面向全区公办九年一贯制学校7年级、8年级学生劳动技能以及国防教育,区属高中、中专新生国防教育,目前青少年生命安全课程已列入该基地第三类课程,成为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必修课。

  11.加强龙岗区社区信息化建设。为进一步拓展民生服务覆盖面,2018年龙岗公安分局计划采购30台公安自助一体机,实现自助办证一体机全区各街道全覆盖,并在6个企业单位设置12台一体机,完善自助终端政务服务体系。截至目前,已在龙城、坪地和南湾3个街道的行政服务中心,以及在华为、海吉星两个企业投放一体机。

  12.重拳治理龙岗区餐厨废弃物及废弃食用油脂。我局高度重视餐桌安全,加强与城管、经促、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沟通协作、两法衔接,同时深入辖区企业、事业单位、学校、社区宣传地沟油的特征及危害性,提高群众防范意识。一旦发现涉及口水油犯罪行为,直接立为刑事案件进行深入侦查。

  (三)办理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关于分办或交办的问题。无。

  关于联络代表或委员的问题。无。

  关于督办或考核的问题。无。

  改进措施和建议

  1.关于20180288号区人大代表建议。噪音污染非公安一家之力就能得到根治,需政府环保、城管等职能部门齐抓共管,齐头并进。同时,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素质,多做民生工程,噪音污染才能得到有效遏制。

  2.关于20180131号区人大代表建议。现行派遣管理费标准(75元/人/月)不仅仅只涉及至龙岗区保安服务公司派驻在我局的聘员,还涉及到区优才公司派驻在各街道的临聘人员。调整区保安服务公司派驻在我局聘员派遣管理费势必造成与其他区属人才机构派遣管理费标准不一致情况。

  3.关于20180037号区人大代表建议。由于综合安全教育体验馆中安全项目涉及多个部门,包括安监局、应急办、卫计、教育局、公安分局、交警大队等等部门,需要区层面统筹,明确牵头单位,成立专门工作组,各相关单位参与规划、设计。建议区层面明确牵头单位,支持立项在该实践基地建设大型综合安全教育体验场馆。

  三、民生实事落实情况

  (一)加快推进三合一自助一体机的投放工作

  根据龙岗区民生实事项目计划,龙岗公安分局在2018年计划在全区范围内投放30台三合一自助一体机。

  1、完成情况:

  2018年12月,已在全区范围内投放32台三合一自助一体机,做到了全区各街道全覆盖,比原计划多投放2台。

  2、自评表得分:98分

序号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评分标准

  申请理由

 1

基本分40分

得分条件

  1.按计划完成得40分;

  2.未按计划完成,不得分。

 40

  已按计划完成三合一自助一体机的投放任务

 2

完成效果分50分

  1.项目贴近群众实际程度(10分);2.项目信息公开程度(10分);3.项目效果惠民程度(10分);4.项目推进过程群众参与程度(10分);5.项目创新程度(10分)。

  专家根据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打分。

 50

  项目按照计划进度每季度进行投放,地方政府部门积极参与,接受群众监督。

 3

  加分项10分

  超额完成原定工作(3分)

  1.超额30%及以上,得3分;

  2.超额10%及以上、30%以下,得2分;

  3.超额10%以下或超额完成原定工作但无法定量描述的,得1分。

 3

  2018年12月已投放32台三合一自助一体机,做到了全区各街道全覆盖,比原计划多投放2台。

 4

  涉及协调解决了上级事权、财权问题(3分)

  涉及协调解决省级、市级以上事权、财权问题,得3分。

 3

  协调区政府财政立项,拨专用款购买设备。

 5

  被上级领导和区主要领导批示肯定或被上级和区级媒体正面宣传报道的(2分)

  被国家、省、市级领导和区主要领导批示肯定的,分别得2、1.5、1、0.5分;被国家、省、市有关部门领导批示肯定的,分别得1.5、1、0.5分。被国家、省、市、区级媒体正面宣传报道的分别得2、1.5、1、0.5分。同一事项获得不同级别批示的或不同级别正面宣传报道的取最高分,不重复加分。总分不超过2分。

 2

  被深圳电视台、龙岗电视台等媒体宣传报道。

 6

  加分项10分

  被上级和区委区政府召开现场推广会或在上级和区委区政府召开的有关专题会上作正面典型发言的(2分)

  被国家、省、市级和区委区政府召开现场推广会或在国家、省、市级和区委区政府组织召开的有关专题会上作正面典型发言的,分别得2、1.5、1、0.5分;或被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召开现场推广会或在国家、省、市有关部门组织召开的有关专题会上作正面典型发言的,分别得1.5、1、0.5分。同一事项获得不同级别推广的取最高分不重复加分,没有的不得分。



 7

  扣分项

  符合扣分项的条件

  1.督办事项1次未按时向区委区政府督查室报送进度落实情况,或不按要求报件被区委区政府督查室退件的,扣0.5分;2次未按时向区委区政府督查室报送进度落实情况,或不按要求报件被区委区政府督查室退件的,扣1分。

  2.对工作落实不力,区委区政府督查室提出批评和约谈,经区领导批准的,每件次扣5分。3.年度工作任务未完成的,每件次扣5分。



  自评得分

  98分

 (二)群防群治可视化工程建设

  建立群防群治平台,向民警及群防群治力量发放可视化终端,通过科技信息化手段,实现“数据整合一体化、管理指挥扁平化、群防群治可视化”。

  1、完成情况:

  目前群防群治平台已搭建,采购的850台终端全部配发派出所民警及地铁联勤单位(各派出所670多台,反恐联勤单位130台,爱联所吉祥警务室辖区物业单位20多台,机关安保预留10余台),并在警网共建推进过程中,龙城街道和坂田街道通过街道办分别购买171台和85台终端,并统一连接龙岗区群防群治管理平台,主要配发给网格员使用。

  2、工作亮点及成效:

  本项目解决了群防群治工作中长期困扰的查不到、看不到、叫不到、管不到、采不到等难点问题,在群防群治数据整合清洗、政府职能部门协作配合、群防群治力量一呼百应等方面发挥很大功效。如,将可视化终端配发给网格员使用后,加强了民警与网格员之间的协作,提升了警网共建工作水平。

  3、自评表得分:98分。

序号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评分标准

申请理由

1

基本分40分

  得分条件

  1.按计划完成得40分;

  2.未按计划完成,不得分。

 40


 2

完成效果分50分

  2.项目贴近群众实际程度(10分);2.项目信息公开程度(10分);3.项目效果惠民程度(10分);4.项目推进过程群众参与程度(10分);5.项目创新程度(10分)。

  专家根据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打分。

 50


 3

加分项10分

  超额完成原定工作(3分)

  1.超额30%及以上,得3分;

  2.超额10%及以上、30%以下,得2分;

  3.超额10%以下或超额完成原定工作但无法定量描述的,得1分。

 3


4

  涉及协调解决了上级事权、财权问题(3分)

  涉及协调解决省级、市级以上事权、财权问题,得3分。

 3


 5

  被上级领导和区主要领导批示肯定或被上级和区级媒体正面宣传报道的(2分)

  被国家、省、市级领导和区主要领导批示肯定的,分别得2、1.5、1、0.5分;被国家、省、市有关部门领导批示肯定的,分别得1.5、1、0.5分。被国家、省、市、区级媒体正面宣传报道的分别得2、1.5、1、0.5分。同一事项获得不同级别批示的或不同级别正面宣传报道的取最高分,不重复加分。总分不超过2分。

 2


 6

加分项10分

  被上级和区委区政府召开现场推广会或在上级和区委区政府召开的有关专题会上作正面典型发言的(2分)

  被国家、省、市级和区委区政府召开现场推广会或在国家、省、市级和区委区政府组织召开的有关专题会上作正面典型发言的,分别得2、1.5、1、0.5分;或被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召开现场推广会或在国家、省、市有关部门组织召开的有关专题会上作正面典型发言的,分别得1.5、1、0.5分。同一事项获得不同级别推广的取最高分不重复加分,没有的不得分。



 7

扣分项

  符合扣分项的条件

  1.督办事项1次未按时向区委区政府督查室报送进度落实情况,或不按要求报件被区委区政府督查室退件的,扣0.5分;2次未按时向区委区政府督查室报送进度落实情况,或不按要求报件被区委区政府督查室退件的,扣1分。

  2.对工作落实不力,区委区政府督查室提出批评和约谈,经区领导批准的,每件次扣5分。3.年度工作任务未完成的,每件次扣5分。



自评得分

  98分

  (三)开展消防安全宣传进社区、进校园活动

  2017年12月初,消防监管大队根据公安分局部署,结合年度工作重点,主动提出2018年进一步加大消防安全宣传培训教育覆盖面,力争在2018年12月前,完成流动宣传车进全区111个社区、“小手拉大手”校园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覆盖全区90%在校中小学生等两项民生实事目标。

  1、完成概况:

  2018年,消防监管大队牵头各公安派出所进学校开展消防宣传438场次,进社区消防宣传456场次,在龙岗消防微信公众号上开展专题推文1148条,累计阅读量达376万次,在《羊城晚报》、《晶报》、《深圳侨报》、《今日头条》、《本地宝》等媒体上发表宣传报道1957篇,并利用“龙岗消防”微信公众号策划线上活动3场,受益人数达24万余人,有效增强了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初步建立起全民消防大格局。

  2、具体措施及成效:

  消防宣传进社区方面

  一是聘请了113位消防宣传大使,并正式颁发证书,授权其消防安全宣传职责,覆盖到每个社区。所选大使来自辖区各行各业,均热爱消防,有一定消防技能基础,能充当消防宣传教员,通过其身体力行,传递消防正能量。比如甘坑平安联合会秘书长邓满娜,组织专业消防宣传讲师团服务社区;鸿基花园物业小区管理处主任刘见善,积极完善小区消防宣传体制,营造小区浓厚消防文化氛围;龙东社区小型消防站站长邱王杰,充分利用龙岗区“大盆菜”——全民消防之“进城中村”项目,对辖区10余个城中村开展消防疏散演练,热心推动消防公益事业发展。与此同时,为了增强舆论导向作用,利用市级媒体《晶报》讲述优秀消防宣传大使的故事,传递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群众关注消防,学习消防,掌握消防,运用消防。

  二是依托82座小型消防站以及街道专职队,以及现役专职队,全面覆盖111个社区。在小型消防站建设之初,其功能定位为防火、灭火加宣传。在开放站流动消防宣传车的带头示范下,充分利用各街道消防宣传开放站、消防主题公园、消防宣传车开展基础性消防宣传培训11520小时,累计2880次,培训人数达11万余人。

  三是依托“龙岗消防”微信公众号,精心策划,开展家庭火灾防范专题活动。结合家庭常见的电器、燃气等隐患制作漫画图片,邀请粉丝找隐患留言得奖品。四期活动推文点击阅读量达5万次,收到近1000条留言,以寓教于乐的形式促使市民自主学习、掌握并运用相关消防知识,进一步增强市民居家火灾防范意识。

  四是全面普及电动车火灾预防常识,加大电动车火灾防范宣传覆盖力度。印制并下发了53600份张电动车海报,内容包括电动车火灾特点、火灾案例、法律法规常识。摄制了5个电动车火灾防范视频,内容包括电动车物业管理责任、电动车用户责任、电动车停放和充电管理等内容。借助场所户外电子显示屏、室内电视屏幕终端、LED电子显示屏等渠道滚动播出电动车火灾案例视频、标语、图片,营造电动车火灾防范强大宣传攻势。针对辖区因电动车违规充电引发的火灾,属地派出所还组织火灾现场附近居民、物业管理单位负责人召开电动车火灾警示会,通过亲临火灾现场感受火灾带来的危害,增强居民对电动车火灾危害性的认识。

  五是主动与快递业对接,积极试水快递渠道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工作机制。9月19日,民警前往天天快递嶂背分拣站,将10000份消防安全提示贴纸移交给该站负责人。消防安全提示贴纸内容涵盖火灾扑救技能、灭火器使用方法、电动车火灾特点、电器火灾警示案例等内容,由天天快递负责分批次张贴在每个快递包裹封口处,使通过网购的群众在收到包裹的同时看到消防安全提示,学习消防安全常识,增强消防安全意识,防范火灾事故发生。

  消防宣传进学校方面

  一是制定出台《2018年消防宣传教育“六进”工作指导意见》,联合教育局、各街道教办积极推进中、小学生消防安全教育活动,定期开展消防宣传以及疏散演习。组织辖区25个派出所针对重要时间节点,在开学季及寒暑假前,开展《开学第一课》以及《生命安全教育课》,教授相关消防宣传知识,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全年,25个所共组织开展消防培训进校园335场次,实现了对全区182所中、小学校消防宣传培训的全覆盖。

  二是充分利用龙岗消防宣传开放站开展消防安全培训。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一方面,接受辖区学校的预约,对学校教职工、校园安全管理人以及学生开展专题培训。另一方面,流动消防宣传车走进校园开展“消防进军训”活动,有效结合学生军事技能与消防知识技能,学生们在原有军训内容的基础上,还增设消防常识授课、消防技能实操、组织观看消防文化作品等消防宣传培训活动,既丰富了学生们的军训生活,又增强了学生消防安全意识。全年,开放站共接待学生83批次,培训人数达3376人,流动宣传车在校园流动宣传20次,培训人数达9952人。 

      三是将辖区24个寄宿类学校纳入重点单位管理,学校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演练活动。依托“龙岗消防”微信公众会开展“全民能力测评”活动,组织学校每月上线答题,全年测评次数达23128次。测评内容融合了消防应知应会、四个能力等基础知识,涵盖了火灾报警、紧急逃生、应急疏散、检查隐患、排除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等方面。同时号召学校老师发动各家长也参与其中。通过以考促学,实现了高效培训,精准培训,开启了“消防宣传进学校”培训工作新篇章。

  四是在“龙岗消防”微信公众号,针对学校群体推送专题推文78篇,累计点击量达30余万次。目前“龙岗消防”微信公众号粉丝有376850人,而其中有近25万粉丝通过2017年的“小手拉大手,预防家庭火灾”活动提升。此举意味着“龙岗消防”微信粉丝大部分是由学生家长组成。在微信公众号上全年发布的消防知识推文,均能精准推送至家长面前,从而提高其消防安全意识,影响整个家庭。

  4、自评表得分:93分

序号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评分标准

 申请理由

  1

  基本分40分

  得分条件

  1.按计划完成得40分;

  2.未按计划完成,不得分。

40

  全年进学校开展消防宣传438场次,进社区消防宣传456场次,在“龙岗消防”微信公众号,针对学校群体推送专题推文78篇,累计点击量达30余万次。覆盖面涵盖全区所有社区和中小学校。

  2

  完成效果分50分

  3.项目贴近群众实际程度(10分);2.项目信息公开程度(10分);3.项目效果惠民程度(10分);4.项目推进过程群众参与程度(10分);5.项目创新程度(10分)。

  专家根据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打分。

50

  1.该事项以市民群众安全使用火、电、油、气为主要宣传培训内容,涵盖日常生活方方面面,宣传方式和内容通俗易懂、老少咸宜;

  2.该项目实施前,全区范围内印发了《2018年龙岗区消防宣传教育“六进”工作指导意见》;

  3.该项目启动以来,全区消防安全形势稳中向好,全年仅接报“119”火警479起,同比下降64.44%(全市平均下降22.80%),降幅全市第一,创历年最佳水平。未发生重大火灾事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数等指标达到历史低位;

  4.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进社区、进学校,需要市民群众和广大在校师生全程、深度参与。

  3

  加分项10分

  超额完成原定工作(3分)

  1.超额30%及以上,得3分;

  2.超额10%及以上、30%以下,得2分;

  3.超额10%以下或超额完成原定工作但无法定量描述的,得1分。

3

  全年进学校开展消防宣传438场次,进社区消防宣传456场次,在“龙岗消防”微信公众号,针对学校群体推送专题推文78篇,累计点击量达30余万次。平均每个社区开展宣传近四次,每个学校开展宣传近七次。

  4

  涉及协调解决了上级事权、财权问题(3分)

  涉及协调解决省级、市级以上事权、财权问题,得3分。

0

  不涉及

  5

  被上级领导和区主要领导批示肯定或被上级和区级媒体正面宣传报道的(2分)

  被国家、省、市级领导和区主要领导批示肯定的,分别得2、1.5、1、0.5分;被国家、省、市有关部门领导批示肯定的,分别得1.5、1、0.5分。被国家、省、市、区级媒体正面宣传报道的分别得2、1.5、1、0.5分。同一事项获得不同级别批示的或不同级别正面宣传报道的取最高分,不重复加分。总分不超过2分。

0

  

  6

  加分项10分

  被上级和区委区政府召开现场推广会或在上级和区委区政府召开的有关专题会上作正面典型发言的(2分)

  被国家、省、市级和区委区政府召开现场推广会或在国家、省、市级和区委区政府组织召开的有关专题会上作正面典型发言的,分别得2、1.5、1、0.5分;或被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召开现场推广会或在国家、省、市有关部门组织召开的有关专题会上作正面典型发言的,分别得1.5、1、0.5分。同一事项获得不同级别推广的取最高分不重复加分,没有的不得分。

0

  

  7

  扣分项

  符合扣分项的条件

  1.督办事项1次未按时向区委区政府督查室报送进度落实情况,或不按要求报件被区委区政府督查室退件的,扣0.5分;2次未按时向区委区政府督查室报送进度落实情况,或不按要求报件被区委区政府督查室退件的,扣1分。2.对工作落实不力,区委区政府督查室提出批评和约谈,经区领导批准的,每件次扣5分。3.年度工作任务未完成的,每件次扣5分。

0

  

  自评得分

  93分

  (四)、建设龙岗区青少年生命安全教育基地

  龙岗区青少年生命安全教育基地建设项目是龙岗公安分局与区教育局、交警大队合作,依托龙岗区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针对龙岗区中小学生常态化、课程化开展生命安全教育,以及探索建设安全体验馆,提升安全宣教的趣味性。

  1、完成情况:

  2017年10月份龙岗公安分局开始在该社会实践基地试点开展法制安全宣教,经过半年探索取得良好的成效。龙岗公安分局于2018年开始筹划整合各警种进校园宣教的资源,在龙岗区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内建设龙岗区青少年生命安全教育基地,让学生能得到一站式安全教育,分季度实施基地办公室建设、春季教学、秋季教学和安全体验馆规划设计和建设,完成情况如下:

  完成基地办公室建设和入驻。龙岗公安分局专门成立青少年生命安全教育工作专班隶属分局指挥处警察公共关系室,抽调警官1人,民警1人,组建一支由辅警2人、聘员7人组成的专职讲师教官。今年3月份工作专班协调区教育局在实践基地内装修办公室并正式入驻办公。

  青少年生命安全课程成为学生必修课。龙岗区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是向全区公办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初一、初二学生提供每学年5天全封闭式社会综合实践教育,以及区属高中、中专的新生入学军训,每年轮训学生3万余人。龙岗公安分局在该基地内开展安全教育课程内容7门,分别是消防安全、交通安全、毒品预防、侵害预防、校园暴恐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反诈骗及网络安全,采用小班制、教材统一、同步教学。目前的青少年生命安全教育课程已与实践基地原有的国防教育、劳动技术课程形成推动龙岗区中小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三驾马车,助力龙岗区青少年平安健康成长。本年度教学完成情况如下:一是春季教学。自2018年2月26日开始至6月1日结束,共计29所学校轮训,生命安全教育课程授课1032课时,培训学生14400余名。二是高一、职业学校新生军训教学。自2018年8月27日开始至10月27日结束,共计8所学校轮训,授课120课时,培训学生8000余名。课程内容涵盖基础急救、反诈骗、消防、禁毒。三是秋季教学。自2018年10月30日开始至12月30日结束,共计17所学校轮训,授课756课时,培训学生10800余名。

  建设消防安全体验馆。当前说教式安全教育已无法满足中小学生日益增长的安全教育需求,为提升学生安全教育学习的积极性和实操技能能力,龙岗公安分局谋划建设安全体验馆,但由于该项目是2018年1月份已经错过了2018年的财政预算申请,建设安全体验馆需要协调区相关部门进行调整。二季度完成消防安全体验馆和禁毒预防体验馆设计规划,两个馆合计1000多平米,项目建设估算1000万;三、四季度通过去消安委办安排资金500万元完成消防安全体验馆招投标并进场施工,按照工程进度,2019年2月份完工;2019年申报财政预算800万元建设禁毒预防体验馆和反邪教教育体验馆,现处于发改立项审批中。

  2、工作亮点及成效:

  打造龙岗区青少年安全教育新品牌。龙岗区青少年生命安全教育基地建设是警校联合的创新模式,一站式的安全教育既节约了宣教成本也提升了教学品质。该合作模式目前在全市,乃至全省、全国还是首创。

  青少年生命安全教育更专业更有针对性。依托基地的孵化,令青少年生命安全教育更专业,工作专班研发多种安全课程,抽出时间进校园开展安全教育。例如1、为增强学生暑期安全防范意识,自2018年6月29日至7月6日,课题组研发《暑期安全课》进校园活动开展以来,已分别向新亚洲学校、福安学校、龙城小学、依山郡小学等4所学校1-6年级总计64个班开展培训工作,累计授课64个课时,培训学生3500余人。内容涵盖防溺水、消防、交通等安全知识和法制宣传。此次暑期安全课进校园活动获得各校师生和家长的一致好评,取得了良好宣教效果。2、进一步加强龙岗区高中学生群体对赌博的识别能力、法律知识和防范意识,在世界杯期间,应区教育局邀请,课题组于2018年7月13日和7月14日开展禁赌安全教育课进校园主题宣传活动。7月13日当天讲师团和学校法制辅导员来到布吉中学、布吉科城实验学校、深圳承翰学校、建文外国语学校、横岗高级中学、平冈中学、东升学校等7所学校,利用学校散学典礼开展集中授课,共培训学生和家长约2000人。

  谱写警民关系新篇章,树立龙岗公安公关新形象。依托基地和教官力量,龙岗分局开展龙岗少年警营项目,为辖区青少年提供包括法治知识、生命安全、纪律体能、团队协作和警营文化等在内的多元化活动及训练,让青少年在训练中学会自强、自律、自信,培养青少年法治意识,安全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以及正向的人生价值观。成立一年以来,龙岗少年警营注册会员达到10803人,其中活跃会员约3000人,利用周末节假日开展各式与警务工作有关的活动百余场次,会员参与5000余人次,曾多次受邀参加市局2017年总结表彰大会、广东省英模展深圳站、9.30向公安英烈敬献花篮仪式等大型警务活动。2018年借助龙岗区青少年生命安全教育基地,在学校发展社团的形式成立学校少年警营中队,截至目前成立了32个学校少警中队,人数1000余人,警校合作领域进一步深化。2018年10月8日,在龙城小学少警中队成立仪式上,龙岗区教育局局长丁左发代表教育系统给分局政委林长平献上“警校联合,共育雏鹰”的锦旗,感谢龙岗警队对青少年教育事业的支持。龙岗公安分局推行青少年生命安全教育以及龙岗少年警营项目以来,2018年龙岗区学生意外死亡比例同比下降了63%,对培养青少年法治意识、安全意识,促进警民关系和改善龙岗治安土壤有着长运意义和积极作用,是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新举措、新担当。

  3、自评表得分:98分。

序号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分标准

  申请理由

1

基本分40分

  得分条件

  1.按计划完成得40分;

  2.未按计划完成,不得分。

40

  成立专职教官队伍;基地办公室装修完成并入驻,与实践基地教职人员合署办公;与普通中小学校校历同步常态化、小班制教学,完成春秋两季教学任务;建设消防安全体验馆;完成春季教学、秋季教学和高一军训等教学任务。

2

完成效果分50分

  4.项目贴近群众实际程度(10分);2.项目信息公开程度(10分);3.项目效果惠民程度(10分);4.项目推进过程群众参与程度(10分);5.项目创新程度(10分)。

  专家根据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打分。

50

  1、项目课程包含消防、交通、禁毒、侵害、暴恐、反诈骗和违法犯罪等贴近青少年所需的安全知识和技能;2、项目信息在政府在线网上长期公开;3、中小学生一站式安全教育;4、全年在基地内培训学生3万余人;5、警校联合模式全市、乃至全省都是首创。

3

加分项10分

  超额完成原定工作(3分)

  1.超额30%及以上,得3分;

  2.超额10%及以上、30%以下,得2分;

  3.超额10%以下或超额完成原定工作但无法定量描述的,得1分。

 3

  除了青少年生命安全教育基地教学工作以外,工作专班利用空挡、寒暑假前走出基地送教上门,以及统筹协调派出所开展安全教育,比如研发暑期安全课、《开学第一课》,发动辖区派出所进校园安全宣讲,覆盖全区所有学校,培训人数40万人。证明材料:通知、宣传册、媒体报道

4

  涉及协调解决了上级事权、财权问题(3分)

  涉及协调解决省级、市级以上事权、财权问题,得3分。

 3

  协调区消安委安排500万资金用于建设消防安全体验馆。

5

  被上级领导和区主要领导批示肯定或被上级和区级媒体正面宣传报道的(2分)

  被国家、省、市级领导和区主要领导批示肯定的,分别得2、1.5、1、0.5分;被国家、省、市有关部门领导批示肯定的,分别得1.5、1、0.5分。被国家、省、市、区级媒体正面宣传报道的分别得2、1.5、1、0.5分。同一事项获得不同级别批示的或不同级别正面宣传报道的取最高分,不重复加分。总分不超过2分。

 2

  1、区委书记张勇批示表扬件;

  2、区委书记张勇一行到教育基地视察调研;

  3、省、市、区各级媒体正面宣传报道17篇

6

加分项10分

  被上级和区委区政府召开现场推广会或在上级和区委区政府召开的有关专题会上作正面典型发言的(2分)

  被国家、省、市级和区委区政府召开现场推广会或在国家、省、市级和区委区政府组织召开的有关专题会上作正面典型发言的,分别得2、1.5、1、0.5分;或被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召开现场推广会或在国家、省、市有关部门组织召开的有关专题会上作正面典型发言的,分别得1.5、1、0.5分。同一事项获得不同级别推广的取最高分不重复加分,没有的不得分。



7

扣分项

符合扣分项的条件

  1.督办事项1次未按时向区委区政府督查室报送进度落实情况,或不按要求报件被区委区政府督查室退件的,扣0.5分;2次未按时向区委区政府督查室报送进度落实情况,或不按要求报件被区委区政府督查室退件的,扣1分。2.对工作落实不力,区委区政府督查室提出批评和约谈,经区领导批准的,每件次扣5分。3.年度工作任务未完成的,每件次扣5分。



自评得分

  98分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导致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我分局将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要求,进一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建设、维护、利用好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平台,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促效能。

 



 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

                                                                                              2019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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