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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备案工作的相关事项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02日 来源: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为更好地开展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备案工作的相关事项,特做以下提醒:

  一、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管理单位可以自主选择通过线上或者线下方式进行备案。推荐采用线上方式进行备案。

  (一)线上方式。登录“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备案平台”(以下简称“备案平台”,网址:http://psvs.mps.gov.cn)进行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办理备案授权书。

  (二)线下方式。从备案平台(网址:http://psvs.mps.gov.cn)下载《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备案基本信息表》,按要求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经办人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身份证件到深圳市龙岗区行政服务大厅(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龙翔大道8033-1号)二楼公安窗口办理。

  二、为方便相关单位做好备案工作,工作日时间(9:00-12:00,14:00-18:00)可拨打咨询电话0755-84468271。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

2025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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