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部署,2024年9月18日至2024年12月13日,市委第八巡察组对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党委开展巡察。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其他重点岗位相关工作人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本次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和有关部门处理。
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巡察组设专门值班电话:18998916765(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点至12点,下午2点至6点);设“二维码”,微信扫一扫即可反映问题,信息将直接反馈至巡察机构后台;设专门邮政信箱:广东省深圳市1008号邮政信箱,邮编518035,信封上注明“市委第八巡察组收”;在龙岗公安分局大院,各派出所和刑警大队等大院外独立营区共设置37个“市委第八巡察组联系信箱”。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4年12月11日。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反映有关情况。
中共深圳市委第八巡察组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