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政拨款开支“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深圳市龙岗区妇女联合会部门预算中,使用财政拨款开支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的单位共有2个,为区妇联本级和区妇儿活动中心。
二、2013年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3年,深圳市龙岗区妇女联合会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全年支出决算49.5万元,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和项目资金发生的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8.8万元,占1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40.7万元,占82%。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8.8万元。具体开支项目包括:用于国家及各省、市妇女组织来深联谊、交流接待,国内相关妇联组织及其他组织专题调研、学习和接待全国各省、市地区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发展促进会会员单位、个案专家团队教师等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40.7万元。主要包括基层妇女工作调研、社区妇女儿童之家建设、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监测评估、妇儿公益性专项活动、妇女儿童公益性讲座、送课进社区进企业系列活动、少儿社会素质体验营系列活动、流动妇女儿童之家系列活动和结对帮扶、双到扶贫等工作业务用车的费用支出。具体包括8辆公务车和1辆结对帮扶工作组用车的保险费、维修费、燃料费、过桥过路费等。2013年未新购置车辆。
三、2014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深圳市龙岗区妇女联合会2014年年初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45.8万元,不含因公出国(境)经费。具体情况是:
(一)201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8万元,比2013年实际支出数减少0.8万元,减幅10%。
(二)201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安排37.8万元,比2013年实际支出数减少2.9万元,减幅7%。
附表:
2013年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和2014年预算情况表
201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 | 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 | 备注 |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接待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接待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
49.5 | 0 | 8.8 | 40.7 | 45.8 | 0 | 8 | 37.8 |
注:
1. 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
2.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4.201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是指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实际发生的支出和使用上年财政拨款结余结转资金发生的支出。
5.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是指2014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