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各街道妇儿工委办:
根据市妇儿工委《深圳市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和深圳市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中期评估方案》(深妇儿工委〔2015〕2号)文件通知,省妇儿工委拟于2015年10月中旬启动中期评估督导,市妇儿工委将于9月上旬启动全市妇女儿童规划中期评估工作。为了做好我区的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中期评估,请各成员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市妇儿工委的工作要求,做好评估的各项准备工作,于8 月 14日之前提交如下资料到区妇儿工委办:
一、各成员单位需要报送资料目录
(一)、2011-2014年实施两个规划中期评估自查报告(包括妇女和儿童规划报告),内容包括:1、妇女规划/儿童规划目标(包括定量和定性指标)的进展情况及发展趋势;2、实施妇女规划/儿童规划的主要做法和成功经验;3、实施妇女规划/儿童规划及妇女儿童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重难点项目推进情况,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举措和安排。
(二)、2011年以来,制定出台或修订的保障妇女儿童权益、促进妇女儿童发展的相关政策。
(三)、与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相关的区级专项“十二五”规划和部门“十二五”规划。
(四)、2011年以来将两个规划相关内容纳入民生实事项目相关资料。
(五)、2011年以来实施两个规划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情况。
(六)、2011年以来区政府研究解决妇女儿童有关问题、两个规划实施重点难点问题相关会议纪要。
(七)、2011年以来将两个规划主要目标纳入区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目标管理和考核体系情况。
(八)、2011年以来将实施两个规划纳入政府工作督查制度情况。
(九)、2011年以来为推动实施两个规划开展的各类专题调研报告。要求报送加盖公章纸质版和电子版调研报告各1份,调研报告正文字数在8000字以内,并提供500字以内的内容摘要。
(十)、2011年以来为推动实施两个规划制作的各类宣传品。包括各类纸质宣传品(如海报、折页、手册、画册等);各类音像制宣传品(如图片、公益广告片、宣传片等);各类网络宣传品;其他宣传资料。要求纸质宣传品报送原件各1份,音像宣传品报送电子版各1份;网络宣传品可用A4纸打印宣传主页,并提供网络链接地址。
(十一)、2011年以来实施两个规划的市级以上获奖情况。要求填写报送加盖公章的《2011年以来实施两个规划获奖励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并附相关奖励证书、文件或牌匾电子版1份(PDF格式或JPG格式),纸质版一份。
(十二)、2011年以来推动实施两个规划创新开展工作情况。要求填写报送加盖公章的《2011年以来实施两个规划创新开展工作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
(十三)、2011年以来实施两个规划获媒体正面报道情况。要求填写报送加盖公章的《2011年以来实施两个规划媒体正面报道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提供媒体报道纸质版复印件一份。
(十四)、2011年以来推动实施两个规划开展的特色项目、专项工作等档案资料。
(十五)、与妇女儿童发展相关的其它资料。
二、统计局需报送档案资料目录
(一)、撰写2011—2014年实施妇女/儿童两个规划中期统计监测报告;
(二)、提供2011—2014年实施妇女/儿童两个规划中期统计监测报表,于8月20日前报送区妇儿工委办。
本次中期监测评估工作非常重要,是反映我区妇女儿童发展取得阶段性成果的一次评估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表一:2011年以来实施两个规划获奖励情况统计表
表二:2011年以来实施两个规划创新情况统计表
表三:2011年以来实施两个规划媒体报道情况汇总表
附件2:《深圳市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和深圳市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中期评估方案》
联系人:程向明、付培军
电话:28942557、89620060
龙岗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