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紧扣全年区政府投资工作目标任务,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带动作用,保障重点领域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科学合理调度政府投资项目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社会效益,对我区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进行调整,制定《龙岗区2026年政府投资项目第一次调整计划》。
一、计划基本情况
根据区七届人大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龙岗区2026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2026年区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安排项目376个,安排年度投资72亿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20.82亿元、国土基金1.30亿元、政府专项债券资金49.88亿元。
二、计划调整方案
(一)计划调整原则
按照“保投产、保续建、保重点”原则,在全力争取上级资金保障基础上,强化统筹调度和综合平衡,具体调整原则如下:
——扩大政府投资规模。适当扩大财政性资金供给,积极扩大有效投资,以高质量投资促进高质量发展。
——强化重点领域投资。集中力量保障新增教育学位、路网攻坚、安全保障等事关民生发展、提高群众获得感的重点领域、重大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增进民生福祉。
——提高投资计划执行率。结合项目轻重缓急和前期工作进展情况,重点保障已完善审批手续、具备开工条件的重点新开工项目或建设进度较快的续建项目,促进项目加快建设。
——加强项目谋划储备。一是高质量谋划储备一批项目,与“十五五”规划做好衔接。二是将已取得启动前期工作通知及经联评联审会议审议同意立项的前期项目纳入政府投资计划,规范前期项目管理。
——统筹解决计划管理问题。一是将部分计划外项目在年度调整计划中予以增补,强化项目收尾资金保障。二是结合项目开办需求,对资金使用单位进行调整。
(二)调整计划安排情况
1.资金保障情况。根据区政府投资项目实际进展和资金需求,区政府投资计划调增12亿元,用于安排续建项目、重点民生新开工项目、收尾项目及工程尾款等,安排项目103个。
2.资金安排情况。按计划类型来看,主要包括:
——调增项目情况。一是为保障部分建设进度加快项目、收尾项目资金需求,安排78个续建项目资金计划9.03亿元,其中:60个A类调增项目,安排资金计划8.05亿元;18个A类备选转A类、新增A类项目,安排资金计划0.98亿元。二是为推动审批程序已基本完善、具备开工建设条件的前期项目开工建设,加快补齐民生服务短板,安排25个新开工项目资金计划1.21亿元,其中:21个A类备选及B、C转A类项目,安排资金计划1.02亿元;4个新增A类项目,安排资金计划0.19亿元。
——切块资金调整情况。调增切块资金1.76亿元。
(三)资金来源方案
本次调整后,区政府投资计划总规模由年初的72亿元增加至84亿元,调增财政性资金12亿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资金20.82亿元保持不变,国土基金由1.30亿元增加至13.30亿元,政府专项债券资金49.88亿元保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