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2025年政府投资项目第三次调整计划安排情况

发布时间: 2025-12-04 来源: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为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带动作用,科学合理调度政府投资项目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社会效益,紧扣全年区政府投资工作目标任务,结合今年专项债发行情况,对我区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进行调整,制定《龙岗区2025年政府投资项目第三次调整计划》。

  一、计划基本情况

  根据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龙岗区2025年政府投资项目第二次调整计划》,2025年区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第二次调整后安排项目575个,安排年度投资97.5亿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资金26.5亿元、国土基金11亿元、政府专项债券资金60亿元。

  二、计划调整方案

  (一)计划调整原则

  按照“保续建、保投产、保重点”原则,在全力争取上级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等资金保障基础上,强化统筹调度和综合平衡,具体调整原则如下:

  ——适度扩大投资规模。结合中央预算内资金等上级资金下达、专项债发行情况,统筹部分财政资金,适当扩大政府投资计划规模,用于统筹安排交通路网、基础教育、安全保障等事关民生发展的重点领域、重点项目建设,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做好年度计划衔接。根据项目轻重缓急和前期工作进展情况,适当支持审批手续基本完善的重点新开工项目开工建设,为衔接“十五五”开局打好基础。

  ——统筹解决计划管理问题一是结合专项债审批及发行情况,对部分项目资金性质进行调整。二是对部分计划外项目予以增补,进一步加大对尾款资金保障力度。三是结合项目开办需求,对资金使用单位进行调整。

  (二)调整计划安排情况

  1.资金保障情况。根据区政府投资项目实际进展和资金需求,结合专项债发行情况,区政府投资计划总盘子调增4.34亿元;同时,为集中财力保障重点项目,结合中央预算内资金等上级资金下达及专项债发行情况,依申请调减72个项目计划资金9.75亿元。以上两项合计14.09亿元,用于安排重点民生续建、新开工项目、成功发行专项债项目及尾款资金。

  2.资金安排情况。按计划类型来看,主要包括:

  ——调增项目情况。一是为保障部分建设进度加快项目、收尾项目资金需求,安排88个续建项目资金计划6.77亿元,其中:79个A类调增项目,安排资金计划6.36亿元;5个A类备选转A类项目,安排资金计划0.34亿元;4个新增A类项目,安排资金计划0.07亿元。二是为推动审批程序已基本完善、具备开工建设条件的前期项目开工建设,加快补齐民生服务短板,安排15个新开工项目资金计划0.69亿元,其中:14个B、C转A类项目,安排资金计划0.65亿元;1个新增A类项目,安排资金计划0.04亿元。

  ——切块资金调整情况。调增切块资金6.63亿元。

  ——其他调整情况。为规范结(决)算项目计划管理,将10个项目新增为审计结(决)算项目。

  (三)资金来源方案

  本次调整后,区政府投资计划总规模由第二次调整后的97.5亿元增加至101.84亿元。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资金由26.5亿元增加至42.5亿元,国土基金11亿元保持不变、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由60亿元减少至48.3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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