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2025年政府投资项目第二次调整计划安排情况

发布时间: 2025-10-14 来源: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为紧扣全年区政府投资工作目标任务,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带动作用,保障重点领域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科学合理调度政府投资项目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社会效益,结合专项债审批及发行情况,对我区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进行调整,制定《龙岗区2025年政府投资项目第一次调整计划》。

  一、计划执行情况

  根据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龙岗区2025年政府投资项目第一次调整计划》,2025年区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第一次调整后安排项目573个,安排年度投资89.5亿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由17亿元增加至18.5亿元、国土基金由3亿元增加至11亿元、政府专项债券资金60亿元。1-8月累计完成支出26.38亿元,根据可使用资金计算计划执行率79.59%。

  二、计划调整方案

  (一)计划调整原则

  按照“保续建、保投产、保重点、强储备、控新建”原则,在全力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市级重点区域补贴等资金保障基础上,强化统筹调度和综合平衡,调整原则如下:

  ——强化重点领域投资。根据项目轻重缓急和前期工作进展情况,把有限的财政性资金用在刀刃上,进一步加大对交通路网、基础教育、安全保障等事关民生发展的重点领域、重大项目投入力度;同时,适当支持审批手续基本完善的重点新开工项目开工建设。

  ——适度扩大政府投资规模。结合专项债审批及发行情况,增加财政资金规模,发挥政府投资对固定资产投资的牵引和带动作用。

  ——统筹解决计划管理问题一是将部分计划外项目在年度调整计划中予以增补,强化项目收尾资金保障。二是在不突破年度专项债总额度前提下,结合2025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分配方案,对各领域专项债券项目计划安排投资进行调整。三是结合专项债审批及发行情况,对部分项目资金性质进行优化调整。四是结合征收补偿需求,对部分征收补偿项目进行调整。五是将符合条件的前期项目纳入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规范前期项目管理。

  (二)调整计划安排情况

  1.资金保障情况。本次区政府投资计划总规模由第一次调整后的89.5亿元增加至97.5亿元,调增资金8亿元。本次调整后,一般公共预算资金由18.5亿元增加至26.5亿元,国土基金11亿元、政府专项债券资金60亿元保持不变。

  2.资金安排情况。在总盘子调增8亿元的基础上,已申请资金调减资金0.37亿元,统筹调动项目调节金等切块资金2.42亿元,合计10.79亿元,用于安排140个重点民生新开工、续建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调增项目情况。一是为保障部分建设进度加快项目、收尾项目资金需求,安排115个续建项目资金计划8.33亿元,其中:106个A类调增项目,安排资金计划7.89亿元;7个A类备选项目转A类项目,安排资金计划0.42亿元;2个新增A类项目,安排资金计划0.02亿元。二是为推动审批程序已基本完善、具备开工建设条件的前期项目开工建设,加快补齐民生服务短板,安排25个新开工项目资金计划2.46亿元,其中:24个B、C转A类项目,安排资金计划2.43亿元;1个新增A类项目,安排资金计划0.03亿元。

  ——调减项目情况。根据项目单位申请,调减3个A类项目计划0.37亿元。

  ——切块资金调整情况。一是调增审计结(决)算资金6.63亿元;二是调减项目调节资金9.02亿元;三是调减紧急项目资金0.03亿元。

  ——其他调整情况。一是为保障项目顺利收尾,将7个计划外项目新增为A类备选项目;二是为保障部分新增重点项目的前期经费,将16个项目新增为B、C类项目。三是为规范结(决)算项目计划管理,将32个项目新增为审计结(决)算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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