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出租屋综合(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行政事业收费

发布时间: 2012-11-30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收费项目

  收费依据

  计费
单位

  收费标准(元)

  备注

  管理方式

  收费属性

  一、房屋租赁管理费

  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深圳市出租房屋管理若干规定

     

  市人大定项目

  行政性

  (一)办理合同登记的

 

  月租金

  2%

     

  (二)办理备案手续的

 

  月租金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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