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筹推进龙岗区整区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工作的开展,确保在2023年底前我区各类屋顶安装光伏发电的比例均达到国家要求,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作为龙岗区公共物业屋顶分布式光伏特许经营项目的实施机构,拟委托专业机构协助开展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实施方案编制、特许经营协议起草及合同谈判、协助开展社会资本采购、提供双碳研究咨询等工作。根据有关规定,现发布采购公告,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专业机构报名。
一、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深圳市龙岗区公共物业屋顶分布式光伏特许经营项目咨询服务
(二)采购内容:提供项目可行性论证(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实施方案编制、双碳研究咨询、特许经营协议起草和谈判服务,并协助提供社会资本方采购咨询服务。
(三)项目采购预算:不超过90万元(人民币)包干价。
二、技术服务要求
按照《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技术文件编制指南(试行)》、《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试用版)》(计办投资〔2002〕15号)、《光伏发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NB/T 32043-2018)、《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深圳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实施细则》、《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通用合同指南(2014年版)》、《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55015-2021)、《建筑碳排放计算标准》(GB/T51366-2019)等相关文件要求,提供符合深度和专业要求的咨询服务成果,协助项目顺利推进和落地。
三、技术机构资质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参与报名;
(二)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督平台”已备案,咨询专业包含电力(含火电、水电、核电、新能源)项目咨询的(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中1家满足即可);
(三)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四)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情形。
(五)本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接受联合体应答,但联合体家数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采购项目向采购方承担连带责任。
(六)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单位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七)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材料
1.单位资质证明材料,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在线备案截图,资质资信材料复印件等;
2.单位书面声明函,声明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中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约行为和不良记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情形;
3.如联合体参与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
4.服务方案及报价明细说明;
5.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 中国 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 ”(zfcg.sz.gov.cn)三个渠道查询的供应商信用记录,信用记录查询日期应在公告发出日与报名截止日之间;
6.以往类似项目业绩材料;
7.获得表彰奖励情况。
以上第1-5项为必报材料;第6-7项为选报材料,如有请提供,可适当增加评审优势。
(二)报名截止时间
2022年5月18日(星期三)18:00前
(三)报名方式
通过现场方式进行报名,以采购方收到清单材料(一式伍份,封面须注明项目名称、应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等信息,并加盖公章)时间作为机构报名时间。
五、评审方式
项目采购采用综合评审方式(综合评分表见附件),通过对各报名机构所提供的体现综合实力、报价、服务方案、以往项目经验、拟派项目团队素质等材料进行综合评审打分,确定意向服务机构。
六、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深圳市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人:张琳琳
联系电话:0755-28799566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清林路海关大厦西座725办公室
附件:深圳市龙岗区公共物业屋顶分布式光伏特许经营项目咨询服务自行采购综合评分表
深圳市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