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做好我区设计方案优选工作,助力高质量发展,合理确定设计服务计费,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我局组织起草了《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区“重点项目”设计取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工作要求,现进一步公开征集社会公众意见,欢迎社会团体组织和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1年12月2日至2022年1月2日,各界人士可用信函、传真或网络邮件方式反馈意见。
信函请寄至: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龙翔大道8033号1315办公室;联系:李修辉,电话:0755—28335756。
邮政编码:518172
传真请发至:0755—28911479
邮件请发至:fgjpszx@lg.gov.cn
附件: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区“重点项目”设计取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深圳市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