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的牵头部门由原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金融工作局)调整为深圳市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依法履行《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有关职责。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