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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二二〇号)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13日 来源:深圳市人大常委会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二二〇号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深圳经济特区档案与文件收集利用条例〉的决定》经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于2026年3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3月31日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深圳经济特区档案与文件收集利用条例》的决定

(2026年3月27日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通过)

       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定废止《深圳经济特区档案与文件收集利用条例》(2002年4月26日深圳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2017年4月27日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修正)。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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