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直各单位:
为提高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有效制止各种乱收费,切实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我市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省有关政策规定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
现将深圳市财政局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更新2022年我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的公告》(深财资〔2022〕3号)转发给你们,要求目录清单之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不得征收,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拒绝缴纳。严禁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擅自多征、提前征收或者减征、免征、缓征非税收入;不得以违规收取“保证金”等形式向企业和公众乱收费,严禁任何形式的违规变相收费、搭车收费和附加收费。
附件:深圳市财政局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更新2022年我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的公告》(深财资〔2022〕3号)
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
202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