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 号)等规定,目前政府采购社会采购代理机构检查由深圳市财政局统一部署,通过市区联合检查方式开展检查工作,我局统一适用深圳市财政局检查事项清单。
特此说明。
附件:深圳市财政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
2022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