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管理,我局对2024年12月24日前以本单位名义制发的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现按规定将部门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见附件)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龙岗区部门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
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