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关于2023年度社会采购代理机构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23-11-29 来源: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各社会采购代理机构:

  为健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制,规范采购代理机构执业行为,推动采购代理机构专业化发展,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根据“双随机、一公开”有关工作要求,我局制定了《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2023年度社会采购代理机构检查工作方案》,抽取5家社会采购代理机构为被检查对象,每家机构抽取的项目原则上不少于5个,不足5个项目的则检查全部代理项目。2023年10月,我局随机选派执法人员4名,会同第三方机构和外聘专家组成联合检查组开展现场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评标场地、项目招标和中标信息公告、采购文件合法性、政策落实、程序实施、档案管理等情况。检查组通过检查询问、查看档案等,对采购项目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检查意见。

  从检查情况来看,各代理机构对此次检查均较为重视,积极主动配合检查。各代理机构的档案管理、人事制度较为健全,招标评审程序运行较为规范,录音录像设施配备基本到位,项目负责人均能有效参与项目实施,能在项目招标各环节做到有档可查。主要体现在:

  (一)组织管理方面

  各代理机构均明确了岗位设置及职责分工,熟悉政府采购业务专职人员均有数十人,且大部分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保障了招标程序正常有效运行。代理机构均重视人员配备,专人负责招标业务,建立了员工考评激励机制,推行绩效目标管理,使工作任务和责任更加明确、具体。

  (二)规范建设方面

  本次检查中,各代理机构均已实现在线电子化评标,开评标现场管理较规范,评审现场基础设施较齐全,环境较整洁有序,录音录像设施配备基本到位。同时,被检查的代理机构均开展了内部或外部的业务培训,政府采购标准化、规范化程度有较大提高。

  (三)政策落实方面

  从已抽查的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来看,被检查的代理机构能够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政策内容,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给予价格扣除。

  二、检查发现的问题

  检查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具体如下:

  (一)档案管理存在漏洞

  1.部分项目档案中供应商投标报名表审核情况未填写;

  2.部分项目档案中未见代理机构查询投标供应商信用信息材料。

  (二)招标文件编制不规范

  1.警示条款设置不规范

  部分项目招标文件警示条款引用原《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76、77条,上述条款已经2022年3月3日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42号修正后删除。

  2.合同文本设置不规范

  (1)部分项目合同模板仍使用失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合同模板条款设置要求“将5%质保金(现金)汇入需方制定账户后付100%,质保期3年后退还”与服务要求中“验收合格支付至100%”不一致。

  3.评审因素设置限定供应商年限条款

  (1)部分项目中将供应商提供项目人员(或其他人员)指定期限内社保缴纳证明作为评分依据,且未明确新成立供应商可提供承诺函;

  (2)项目评审因素设置“评估登记为A级的,得100%;评估等级为B级的,得60%;新成立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得20%”。

  4.评审因素证书设置不规范

  部分项目相关证书要求提供“中国绿色环保产品证书”“全国消费者放心满意品牌证书”“中国优秀绿色环保节能产品证书”等,上述证书大部分都属于非法社会组织颁发,没有相关法律依据的资质证书或者培训证书不宜作为政府采购的资格条件和评审因素。

  5.评审因素设置的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无关

  一般货物、服务项目(如体育器材、社工服务采购),要求供应商提供自有知识产权证书,或要求自行开发系统,但未能提供合理说明。

  6.将资格条件作为评审因素

  某项目评审因素综合实力部分第1项内容“投标人资格情况及通过相关认证情况”,资格要求不能作为评审项。

  7.评审因素设置特定行政区域奖项作为加分条件

  某项目在评审因素设置具备“深圳市体育产业示范基地”单位的得50%,属于设置特定行政区域奖项。

  三、有关要求

  (一)对照检查结果,全面落实整改

  针对本次被检查的5家代理机构出现的上述问题,我局已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发出限期改正通知书,目前已收到所有被检查代理机构改正反馈结果。请其他代理机构对照上述问题开展自查,及时改进工作中的不足,确保采购组织行为合法、规范。

  (二)贯彻新法规,及时更新修订招标文件模板

  各代理机构应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我市有关文件要求,及时修订更新相关招标文件模板内容,进一步加强招标文件的合法性审查。

  (三)严把质量关,提高招标文件编制水平

  各代理机构应健全内部审查机制,不断提高招标文件编制水平,剔除与采购需求无关的资格要求,防止设立倾向性、限制性、排他性的评分项;认真审查采购需求,避免带有歧义的文字表述。对不符合政府采购规定的采购需求,应当向采购人提出修改意见。

  (四)制定归档标准,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各代理机构应建立完整的归档资料标准清单,按标准清单归集整理档案,防止归档文件的缺漏,确保项目有据可查,前后完整,流程闭合。

  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

  2023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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