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国资局举办区属国企委派人员培训会

发布时间: 2020-07-06 来源:深圳市龙岗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为更好地发挥董事会的决策作用和监事会的监督作用,充分发挥各方专业决策监督力量,进一步提升国有企业的决策和治理水平,7月1日下午,区国资局在区财政大厦 3 楼会议室开展区属国企委派人员培训会。培训会由区国资局副局长高英主持,国有资产监管科负责人王惠宝以及规划发展科科长颜倩主讲,区属直管企业监事会主席、专职外部董事、财务总监、外部董事、外派监事、监事会成员等30余人参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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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介绍,一直以来龙岗区坚持制度先行,持续深化国企改革,创新手段和方法,在全市各区率先建成并不断完善“2+5+N”国资国企监管制度体系,目前该体系中的“N”系列已印发实施26项制度。此外,今年1月,由区国资局聘任委派的19名外部董事、外派监事已正式到直管企业正式任职,这些制度与做法都将为做强做优做大龙岗区国有经济、提升国有企业竞争力、影响力作出积极贡献。高英表示,深圳一直都是国企改革的前沿地区,以前就做了很多改革尝试,这次成为国家综改试验区,龙岗区也将紧跟市国资委的部署,加强市区联动,今天的培训会也是这一背景下,希望能为各参会的企业领导带来思考,推动高素质的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一起为努力建设国资管理体制创新先行区、国有企业综合改革示范区以及国有资产综合监管引领区做出龙岗贡献。

  在培训会上,主讲人对“2+5+N”制度体系背景、制度的分布情况、相关制度的要点进行了全面介绍和详细阐述。主讲人还围绕新修订的相关制度要点讲解了董事、监事的履职重点,并对近期印发的《关于印发直管企业党委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班子会议事规则范本的通知》(深龙国资〔2020〕2号)等制度内容进行宣贯,同时结合实际案例,对其中的重点程序事项进行了详细讲解,进一步明确相关工作规定和要求,使与会人员在增强履职意识,有效服务派驻企业和维护国企利益方面更有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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