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财政局2016年工作思路

发布时间: 2016-03-16 来源:龙岗区财政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2016年是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和区委、区政府各项决策部署,严格执行新预算法各项规定,进一步深化财政改革创新,持续加强财政和国有集体资产监管等,服务推动全区经济有质量稳定增长和各项民生事业可持续发展。

  (一)跟进市区财政体制调整,实现财政收入平稳增长

  密切关注第五轮市区财政体制改革推进情况,主动应对新体制下事权和财力变化对我区的影响,促进我区财税经济持续稳健发展。主动适应财政收入从指令性转向预期性的要求,依法加强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并结合税务部门对主体税种和重点税源的分析监控,强化预算执行分析,实现财政收入有质量稳定增长。拟安排我区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42.03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25.51亿元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24亿元,三本预算政府收入合计367.78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213.97亿元,同比增长10%。

  (二)持续优化支出结构,突出保障重点领域支出

  按照当年政府收支总体平衡的要求,拟安排我区2016年政府支出合计367.73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342.03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5.51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875万元。坚持“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可持续”的原则,完善落实与经济发展水平和政府财力水平相匹配的民生保障机制,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拟安排九大类民生领域支出148.99亿元,优先保障教育等九大类重点民生领域支出,切实满足政府年度民生实事、“社区民生大盆菜”等资金需求,推动补齐民生短板,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特区一体化。自觉服务于提供“两个支撑”和打造“深圳东部创新中心”的目标要求,拟安排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6.13亿元等,综合运用财政奖补、创投基金、政府采购等支持措施,切实加大对转型升级、创新创业、人才引进等方面的投入力度,持续释放创新驱动发展活力。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出国、差旅、会议、培训等方面的经费制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更新配置管理,从严控制新增资产经费。

  (三)加强财政编制执行管理,全面推进依法理财

  加强政府全口径预算管理,推进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三本”预算的衔接互补,拟将一般公共预算中的污水处理费转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拟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25万元,在统筹考虑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合理配置基础上作出部门综合预算支出和财政统筹专项支出安排,同时按照“财随事转”原则加强跨部门资金清理整合,强化政府财力的统筹使用。完善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按照以丰补歉原则,以不超过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的规模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适应财政自身稳健发展需要。落实推进财政存量资金常态化清理盘活工作,依法清理各类结转结余资金后收归国库统筹安排,切实提高财政资金运转效率,增加财政资金有效供给。探索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组织编制2016—2018年滚动财政规划,在中期财政规划框架下编制年度预算,实行年度间财政资金安排项目的滚动管理,推动实现中期财政规划与业务部门和行业规划的协调衔接。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充分发挥“项目支出执行率”绩效评估指标的考核导向作用,抓好落实预算支出进度定期通报和诫勉约谈工作,督促预算安排资金尽快形成实务工作量,尽早发挥预算资金使用效益。

  (四)强化财政改革创新,进一步提升管理服务效能

  落实推进街道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优化完善基建资金、产业扶持资金等专项资金拨付流程,实现各类资金统一归口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巩固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将预算绩效评审范围扩展到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项目,重点选取上年度民生实事类预算绩效评审项目进行第三方绩效评价,建立预算绩效评审评价情况通报机制。统筹用好产业扶持政策,由区金融控股投资有限公司实施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市场化运作,通过股权投资方式激励引导创新创业项目成长壮大,服务推动创新驱动发展。

  (五)加大财政监管力度,严肃财经纪律

  规范财政监督方式,进一步把财政监督融于财政日常业务管理,加强财政资金收支的全过程监管,强化落实预算单位的主体地位和财经责任。建设覆盖所有财政资金和全部预算单位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逐步建立预警高效、反馈迅速、纠偏及时、控制有力的全区预算执行动态监管体系。加强公车改革后续管理,在摸清底数基础上加强留用车辆管理,分类处置各类需处置车辆,开展拍卖成交车辆和报废车辆的资产报废和账目核销工作,规范公务车辆报废更新购置审批流程,完善落实我区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科学制定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规范加强政府采购非公开招标管理与合同履约管理,依法查处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财政内控管理,强化重大决策事项和涉法事项的合法性审查,抓好财政业务风险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和事后监督纠正,严把财政资金审核关,确保财政资金分配使用规范安全。推进透明预算建设,全面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深入抓好集体资产监管,引领社区有序发展

  做好社区“三资”监管服务系统的运行管理工作,促进股份合作公司内部经营管理的公开透明和科学规范,加强区、街道对社区“三资”的监管服务能力,提升股份合作公司治理水平,保障社区“三资”保值增值。推动建立和完善股份合作公司监督激励机制,研究制订《龙岗区社区股份合作公司规范管理指导意见》和《龙岗区社区股份合作公司职责清单》等文件,指导做好股份合作公司制度化、规范化、公开化、民主化管理建设工作。组织做好社区转型发展重点项目,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切实推进社区集体经济转型升级,加强各街道处置街属企业资产监管和社区重大事项备案审核,督促指导各街道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在街属企业经营和改制过程中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防范化解法律风险。

  (七)完善国资监管制度机制,进一步提升管理效能

  继续深化国企改革,进一步推动区属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激活国有企业的活力、竞争力,进一步调整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加快推进一般性竞争领域业务萎缩、持续亏损甚至停歇业企业的国有资本退出工作。落实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工作要求,审核直管企业2015年企业经营预算(包括人员及薪酬预算)执行情况,组织开展区属直管企业2016年度及三年任期的经营业绩考核工作,推进抓好2016年区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管理。根据市财政委统一部署组织开展事业单位及其所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占有、变更和注销登记,指导督促全区事业单位及其所办企业开展盘盈盘亏资产处置和账务调整。结合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周转性住房基本情况,加紧制定出台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周转性住房管理制度,规范加强政府周转性住房管理,保证其合理有效利用。加快建成政府物业管理信息系统,完善物业资产管理系统及展示功能,实现与智慧城区系统衔接互通,推进政府物业资产的智慧性、信息化和精细化运营管理。

  (八)强化干部队伍建设,积极打造法治机关

  巩固运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持续锤炼干部作风,增强主动服务意识,加强内外沟通协调,切实提高干部职工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进一步打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为新形势下的财政(国资)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进一步做好机关党建工作,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加大反腐倡廉教育力度,强化“一岗双责”,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廉政风险防控,营造崇廉尚廉氛围,不断筑牢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防线和职业使命感和荣誉感。严格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突出人、财、物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内部层级监督和效能监察,加大对干部选拔任用、财政资金分配使用的管理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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