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及个人:
为贯彻落实区国企改革的有关精神,围绕我集团“城市开发运营商”的战略定位,以重点片区综合开发、高品质产业空间建设运营、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低碳新能源投资运营四大主要业务为核心,我集团对辖属企业的功能定位进行了优化调整,并更改了部分企业的名称,具体如下:
一、“深圳市龙岗区园区开发有限公司”更名为“深圳市龙岗区城投置地开发有限公司”;
二、“深圳市龙岗区兴城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更名为“深圳市龙岗区城投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