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罗山产业集聚中心物业销售及租赁代理委托项目
二、项目概况
罗山产业集聚中心是可租可售型优质产业空间试点项目,位于龙岗区平湖街道平大路与广深铁路的交会处,总用地面积5.85万㎡,总建筑面积31.4万㎡(计容面积17.8万㎡),土地性质为M0。其中研发用房7.26万㎡(可售3.63万㎡)、生产厂房9.5万㎡(可售4.76万㎡),总可售产业空间8.39万㎡,配套食堂7800㎡。预计2026年10月竣工交付。项目营销中心已于2025年8月28日正式启用,位于产业集聚中心4栋首层。
三、委托内容
(一)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合同项下物业的非独家销售或租赁推介服务。
(二)标的物业概况:
1、物业名称:罗山产业集聚中心。
2、代理范围:以甲方指定楼栋、面积、价格、用途为准。甲方有权根据销售或租赁情况,通过书面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件)随时对委托推介的楼栋、面积、销售或租赁价格、用途及其他商务条件进行调整、增补或取消,该等通知自送达乙方之日起生效。
(三)推介服务形式:
乙方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推介:①通过其自身客户数据库进行定向推荐;②陪同潜在客户至项目现场进行实地考察;③其他经甲方同意的方式。
四、佣金计算方式
(一)罗山产业集聚中心物业销售代理委托项目
1、佣金具体计算标准见《罗山产业集聚中心物业销售代理委托合同》里的《佣金计算标准补充条款》(详见附件3)。
2、甲方支付给乙方的佣金构成了甲方依据本合同所应承担的全部支付义务,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支付佣金以外的任何费用。
3、乙方在客户确认有效期内,成功推介客户购买本项目物业单元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佣金以《佣金计算标准补充条款》约定的内容为准。
4、乙方推介的客户在完成与甲方签约后,即视为甲方客户,该客户后续涉及任何与甲方签约包括但不限于扩大购买面积等,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佣金。
(二)罗山产业集聚中心物业租赁代理委托项目
1、佣金具体计算标准见《罗山产业集聚中心物业租赁代理委托合同》里的《佣金计算标准补充条款》(详见附件4)。
2、甲方支付给乙方的佣金构成了甲方依据本合同所应承担的全部支付义务,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支付佣金以外的任何费用。
3、乙方在客户确认有效期内,成功推介客户租赁本项目物业单元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佣金以《佣金计算标准补充条款》约定的内容为准。
4、对于租赁客户,乙方推介的客户在完成与甲方签约后,即视为甲方客户,该客户后续涉及任何与甲方签约包括但不限于扩大租用面积、签订续约合同等,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佣金。
五、报名期限
自2026年2月11日至2026年3月31日。
六、发布平台
(一)龙岗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
(二)深圳罗山公众号
七、第三方渠道合作方式
本次罗山产业集聚中心物业销售及租赁代理委托项目的第三方渠道合作方式为一般代理合作,公司授权多家第三方渠道开展招商合作,各合作方均享有相同条件的招商代理权,但不享有独家权益。
八、响应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合法登记资质,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成立时间不少于三年。
(二)具备至少一年招商相关服务经验、拥有稳定的行业资源与专业团队的优先合作,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失信违约等不良记录。
(三)提供近1年招商项目服务合同、项目落地证明等材料。
(四)提供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书。
九、响应文件要求
(一)本次公告时间从2026年2月11日—3月31日止,响应单位应于3月31日18:00前将响应文件密封(统一密封,密封处加盖公章)送交到龙岗区中心城腾飞路创投大厦24楼(深圳市罗山科技园开发运营服务有限公司,联系人:赵女士,0755-28999320),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或原封退回。
(二)响应文件包含响应函、营业执照、信用查询结果、合作案例、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书及企业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等(详见附件2)。
十、评审及结果公示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后,罗山公司将自行组织响应文件开启、评审等工作,确定合作服务单位后将在龙岗区城投集团官网进行公示。
特别说明:所有响应单位视为同意上述公告内容,确定为委托服务单位后按公告约定签署合同。
附件:1.响应函
2.响应文件一览表
3.《罗山产业集聚中心物业销售代理委托合同》
4.《罗山产业集聚中心物业租赁代理委托合同》
罗山科技园开发运营服务有限公司
2026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