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城投集团龙岗智慧家园(二期)项目地基与基础工程两宗案件律师代理服务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2-03 来源:区城投集团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一、遴选项目名称:龙岗智慧家园(二期)项目地基与基础工程两宗案件律师代理服务

  二、案件概况

  (一)案件一(已立案)

  申请人广东省某某公司与被申请人深圳市龙岗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

  仲裁请求

  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立即向申请人支付工程款人民币1619641.27元;

  2.请求裁决由被申请人承担本案全部仲裁费用。

  受理机构:深圳国际仲裁院。

  (二)案件二(未立案)

  申请人深圳市龙岗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某某有限公司之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

  仲裁请求

  1.裁决被申请人立即返还申请人多付的工程款1210765.34元;

  2.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本案律师代理费;

  3.裁决由被申请人承担本案全部仲裁费用。

  受理机构:深圳国际仲裁院。

  三、服务范围及主要内容

  响应单位应指派1-2名经验丰富且熟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律师担任龙岗区城投集团上述案件的主办律师,提供出具案件分析报告、拟定答辩状或仲裁申请书、代理庭审等仲裁阶段的全部代理服务。

  四、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委托事务完成之日止。

  五、遴选上限价报价要求响应单位应在以13万元(其中案件一7.1万元,案件二5.9万元)以内报价,超出上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六、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应具有律师事务所或分所执业许可证(提供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七、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评分表见附件2),经评审小组在有效响应单位中比选,评审人员在分别对响应供应商进行打分后推荐得票最高的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八、服务酬劳的支付

  案件办结后,据实结算,乙方向甲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发票,甲方在收到结案法律文书以及乙方发票后15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相应费用。

  九、响应文件要求

  1.本次公告时间从2026年2月2日—2月9日止,响应供应商应于2026年2月9日18:00前将响应文件1正4副密封(统一密封,密封处加盖公章)送交到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腾飞路创投大厦23楼2317(企业管理部,联系人:苏先生,0755-28968069),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或原封退回。

  2.响应文件包含承诺函、采购人要求提供的资料等,详见附件。

  3.公告期满后,若有效响应单位不足3家的,应发布二次公告(原则不少于一次公告发布时间的50%),若二次公告期满后,有效响应单位仅有2家的,可选择继续评审或组织谈判,有效响应单位仅有1家的,可直接选定成交单位。

  十、遴选结果公示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后,采购人将自行组织响应文件开启、评审等工作,确定成交服务单位后将在龙岗区城投集团官网进行公示。

  特别说明:1.两项资格要求均满足,方为资格审查合格。资格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不能进入比选程序。

  2. 所有响应单位视为同意上述公告内容,确定为成交服务单位后按公告约定与采购人签署合同。

  附件:1.响应文件一览表

  2.综合评分表

  3.报价表

  4.承诺函

  5.民事委托代理合同

  采购人:深圳市龙岗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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