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东部)人工智能产业公共服务平台(三期)第二批集成服务项目采购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13日 来源:区城投集团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我单位近期拟开展深圳(东部)人工智能产业公共服务平台(三期)第二批集成服务项目建设,为了解市场情况,使后续招标控制价能够代表市场平均水平且具有可竞争性,现发布采购询价公告,项目情况及相关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深圳(东部)人工智能产业公共服务平台(三期)第二批集成服务项目

  二、项目概况

  为赋能我区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壮大,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我集团快速推动深圳(东部)人工智能产业公共服务平台(三期)第二批集成服务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落地。根据客户最新需求,我集团拟建设具有高性能智能算力和通用算力的人工智能产业公共服务平台。相关要求详见附件项目需求任务书。

  三、报价要求

  (一)请报价人按照询价回执(详见附件一:询价回执)要求提供报价资料并加盖公章,报价资料需包含报价单、营业执照扫描件以及报价单位认为要提交的其他材料(如有)。

  (二)报价文件以扫描件的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ctzxcyb@lg.gov.cn)。

  (三)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从2026年1月13日起至2026年1月19日止。

  四、资格要求

  (一)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或经其授权的分公司(①总公司投标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扫描件;②分公司投标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扫描件);2、分公司投标须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承诺函及授权其参与投标的有效授权文件(提供格式自拟的承诺函及授权文件);

  备注:本项目不接受总公司与其分公司同时参与投标,并且总公司只能授权一家参与投标,不接受同一总公司有两个(或以上)分公司参与投标(如出现同一总公司有两家(或以上)分公司参与投标);

  (二)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主要经营负责人、授权代理人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供应商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五、特别说明

  (一)报价单位对本项目只允许一个有效报价,多个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二)报价单位对报价文件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遇事实不符或弄虚作假,报价单位需承担一切责任。

  (三)本次报价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价单位自行承担。

  (四)本次询价结果仅供询价人相关项目定价参考,询价人不作任何中标承诺,具体项目信息以深圳阳光采购平台发布的正式公开招标公告为准。

  附件一:询价函回执

  附件二:项目需求书

  (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 0755-28507950)

  深圳市湾东智算科技有限公司

  2026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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