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募REITs项目公司和SPV公司股权转让项目专项审计服务及智慧家园项目整体交割专项审计服务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05日 来源:区城投集团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一、一、项目名称

  公募REITs项目公司和SPV公司股权转让项目专项审计服务及智慧家园项目整体交割专项审计服务采购

  二、二、采购范围

  (一)股权转让项目专项审计(项目公司和SPV公司

  1.财务尽职调查,并出具财务尽职调查报告;

  2.清产核资审计(基准日以甲方最终确认为准),并出具清产核资审计报告;

  3.财务报表审计(审计期间以甲方最终确认为准),并出具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4.本项目若出现甲方要求调整基准日的情况,每调整一次费用为本次服务费用的40%。

  (二)整体交割专项审计

  1.对智慧家园项目2025年11月30日的资产负债表、2025年7月1日-11月30日的利润表进行审计(审计期间以甲方最终确认为准),以作为深圳市龙岗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将智慧家园项目整体交割给深圳市龙岗区智慧家园园区管理有限公司的依据及对重组过渡期产生现金流量金额的结算依据。

  三、项目基本情况

  深圳市龙岗区智慧家园园区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公司)成立于2024年06月13日,注册地位于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黄阁坑社区腾飞路9号龙岗创投大厦1号楼2301。经营范围包括一般经营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园区管理服务。主要资产为房地产,建筑面积约23万平方米,土地面积约3.7万平方米 

  深圳市龙岗区智慧家园产业运营有限公司(SPV公司)成立于2024年06月19日,注册地位于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黄阁坑社区腾飞路9号龙岗创投大厦1号楼2301。经营范围包括一般经营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

  龙岗智慧家园项目位于深圳市东北部,是宝龙高新园区重要组成部分,集居住研发、办公、配套及公共服务一体。整个项目分二期建设,总投资约为12亿元。

  四、工作内容

  (一)股权转让项目专项审计(项目公司和SPV公司

  1.财务尽职调查,并出具财务尽职调查报告;

  2.清产核资审计(基准日以甲方最终确认为准),并出具清产核资审计报告;

  3.财务报表审计(审计期间以甲方最终确认为准),并出具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4.本项目若出现甲方要求调整基准日的情况,每调整一次费用为本次服务费用的40%。

  (二)整体交割专项审计

  1.对智慧家园项目2025年11月30日的资产负债表、2025年7月1日-11月30日的利润表进行审计(审计期间以甲方最终确认为准),以作为深圳市龙岗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将智慧家园项目整体交割给深圳市龙岗区智慧家园园区管理有限公司的依据及对重组过渡期产生现金流量金额的结算依据。

  五、服务期限

  (一)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委托人完成项目收购协议的签订和交割工作。

  ()成果报告要求合同签署之日起20个日历天内出具初步成果报告,经我集团或政府部门(如有)审核通过后5个日历天内提供最终成果报告。成果报告包括纸质版7套(含EXCEL电子测算表格及word版电子报告)。

  六、遴选上限价:

  含税价18.33万元(最高限价)。

  七、报价要求:

  (一)响应单位在此限额下自行报价;合同采用含税总价包干,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即为最终合同价。

  (二)基准日设置及调整:评估基准日以甲方最终确认为准。本项目若出现甲方要求调整基准日的情况,每调整一次费用为本次服务费用的40%。

  八、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

  (二)具有国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

  (三)投标人或其总所在《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内(提供财政部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官网截图及附件表格,须体现投标人或其总所名称)。

  九、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评分表见附件二)。

  十、合同主要条款

  (一)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日历天内,响应单位提交专项审计初步成果报告,经我集团或政府部门(如有)审核通过后支付合同专项审计金额的50%;响应单位按合同约定提交专项审计最终成果报告,经我集团或政府部门(如有)审核通过后支付合同专项审计金额的40%;剩余10%为履约评价考核费,经我集团履约评价考核后根据履约评价考核结果支付。

  履约评价考核结果为优秀的【90分及以上的】,支付全部履约评价考核费用(即合同相应金额的10%);结果为合格【60分以上(含)至90分以下】的,支付50%的履约评价考核费用(即合同相应金额的5%);结果为不合格【60分以下(不含)】的,剩余10%的履约评价考核费用(即合同相应金额的10%)全部不予支付。供应商参与遴选、签订合同视为接受甲方的单方履约评价结果,同意由甲方根据单方履约评价结果支付履约评价费。

  如因决策等原因导致项目投资终止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根据上述付款节点结算款项,剩余付款节点对应的款项及履约评价考核费用不予支付,甲方不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十一、响应文件要求

  (一)本次公告时间从2026年1月5日—2026年1月7日止,响应供应商应于2026年1月7日17:00前将响应文件1正4副密封(统一密封,密封处加盖公章)送交到龙岗区中心城腾飞路创投大厦2320室(深圳市龙岗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金财务部,联系人:黄小姐,0755-28966169),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或原封退回。

  (二)响应文件包含承诺函、采购人要求提供的资料等,详见附件。

  十二、遴选结果公示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后,采购人将自行组织响应文件开启、评审等工作,确定成交服务单位后将在龙岗区城投集团平台(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特别说明:

  1.三项资格要求均满足,方为资格审查合格。资格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不能进入比选程序。

  2.所有响应单位视为同意上述公告内容,确定为成交服务单位后按公告约定与采购人签署合同。

  附件一:响应文件要求一览表

  附件二:综合评分表

  附件三:承诺函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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