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博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建安置业工程有限公司:
我集团于2022年10月17日与贵司签订了宝龙智造园(二期)智能化、泛光照明及标识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BLDK-SB-2022-21,签约合同价1816.589584万元。宝龙智造园二期于2023年9月6日竣工验收。
在合同结算过程中,我集团多次召开变更、结算推进会,并分别于2023年9月24日、2024年5月6日、2024年10月18日、2025年5月9日致函贵司,明确要求贵司依约申报工程变更及提交完整竣工结算资料。前述期限已充分考虑贵司核实工程情况、整理并提交相关资料的合理需要,但截至目前,贵司仍未提交完整、有效的竣工结算资料。
根据合同专用条款27竣工验收27.1竣工结算书的编制和提交“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竣工结算书和完整的结算资料的时间要求为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及27.4承包人不提交竣工结算书“承包人在收到监理人通知14天内仍不提交竣工结算书及结算资料的,发包人选择以下方式处理:发包人根据已有资料审查、核实确定竣工结算价款”。
鉴于贵司至今未提交竣工结算书及结算资料,我集团已依合同约定,委托本项目造价咨询单位根据已有资料进行审查、核实结算工作,结算价为943.983357万元(详附件)。请贵司于2026年1月20日前对本合同结算结果进行确认,如存在异议,请在前述期限内一次性提交明确的书面异议意见及相应的合同依据、工程资料和证明文件。
如贵司未在上述期限内提交有效的书面反馈或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贵司对该结算结果无异议并予以确认。届时,我集团将以人民币9,439,833.57元作为本合同项下最终结算价款,并据此办理后续结算及财务处理事宜。
附件:
结算书征求意见稿
(联系人:邹工;联系电话:0755-28504122)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