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城投置地公司某物业纠纷案件委托代理服务市场调研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21日 来源:区城投集团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龙岗城投置地公司因某物业纠纷案件,拟聘请第三方律师服务机构代理案件。现针对律师代理服务开展询价,以便开展下一步相关内容的招标委托工作。具体如下:

  一、案件情况

  (一)案件1

  1.案由: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2.受理法院: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3.案件阶段:一审。

  4.案件当事人

  原告:股份合作公司1,被告一:某科技公司,被告二:某设计集团,被告三:深圳市龙岗区城投置地开发有限公司,被告四:深圳市龙岗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一支付其拖欠原告的租金(暂计361025.14元);(2)判令被告一以拖欠租金为基数支付违约金给原告(暂计126439.17元);(3)判令被告一承担因本案诉讼聘请律师代理费暂按起诉标的计算为人民币43872元;(4)被告二、被告三、被告四,对被告一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5)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受理费、担保费、保全费等。

  (二)案件2

  1.案由: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2.受理法院: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3.案件阶段:一审。

  4.案件当事人

  原告:股份合作公司2,被告一:某科技公司,被告二:深圳市龙岗区城投置地开发有限公司,被告三:某设计集团。

  5.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一、二继续履行原告与签订的《办公楼租赁合同书》;(2)请求判令被告一向原告付清拖欠租金(暂计406925.19元);(3)请求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延期违约金(暂计153043.38元);(4)请求判令原告对已收取的被告一租赁保证金90866.79元不予退还;(5)请求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违约金181733.58元;(6)请求判令被告二对被告一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7)请求判令被告三对被告一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8)请求判令本案诉讼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等)全部由三被告承担。

  (二)上述两案件最终裁决结果引发的新增案件

  案件标的额本金,预估在上述两案件最终裁决基础上增加不超过20%。

  二、询价内容

  (一)案件1、案件2和两案件最终裁决结果引发的新增案件一审、二审律师费合计;

  (二)两案件最终裁决结果引发的新增案件一审律师费不高于案件1和案件2一审律师费合计的80%(含);

  (三)若案件产生二审,律师费按一审标准减半收费。

  三、询价有关要求

  (一)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0755-28988286。

  (二)询价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23日(3个工作日)18:00前。

  (三)询价材料提交邮箱:将文件盖章扫描发送至邮箱ctzdgs@lg.gov.cn。

  四、询价材料要求

  (一)报价人资格要求:

  具有律师事务所或分所执业许可证;

  (二)需提交的资料

  1.市场调研报价单(见附件);

  2.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扫描件。

  五、其他说明

  (一)如某一供应商报价与所有供应商报价中值偏离超过 20%(含)时,询价人有权质询该供应商,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或无明确回复的,询价人可以将该供应商报价剔除;

  (二)如本次询价截止时间内合格报价少于3家,询价人将重新组织询价,已提交的报价材料作废;

  (三)本次询价结果仅供询价人作为编制项目预算控制价和采购方案的参考,不作为要约或要约邀请和中标承诺。

  附件:市场调研报价单

  深圳市龙岗区城投置地开发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