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本次发债共涉及包含深圳工业软件园(金园软件园)项目、深圳建筑产业生态智谷总部基地一期项目、深圳市海科兴留学生产业园二、三期项目、龙岗区宝龙街道上井片区工业地块统筹开发项目等子项目。
二、主要工作内容:
本项目主要针对2025年深圳工业软件园等基础设施项目专项债发行服务,服务内容包括对产业园区情况开展前期梳理咨询服务、编制《资金平衡方案》和《实施方案》,配合专项债发行相关工作,其中,《资金平衡方案》和《实施方案》涉及事前绩效评估、项目投资估算、资金筹措方案及使用计划、收益与融资平衡情况、风险评估等内容。
三、成果交付期限:
出具《资金平衡方案》和《实施方案》,及时配合专项债发行相关工作。
四、合同期限:
本次拟采购服务期限为一年。
五、遴选上限价:
本次采购控制价(最高限价)为5.6万元/个,且最终结算不超过二十万元。
六、报价要求:
响应单位在此限额下自行报价;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即为最终合同价,根据合同节点阶段支付。
七、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响应人不得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投标,且同一法定代表人的公司只允许一家单位投标。
3.具备中国证监会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从业资格。
八、评审方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经评审小组在有效响应单位中比选,评审人员在分别对响应供应商进行打分后推荐得票最高的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九、服务酬劳的支付:
签署本合同后,乙方将在各批次专项债券成功发行后,向甲方发出付款通知并向甲方开具全额正规发票,甲方于每批次专项债券发行完毕、收到乙方出具的付款通知和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当批次的服务费用90%。
后续甲方将开展履约评价,履约考评费用为服务费用的10%,履约评价中等以及以上的支付全额考评费用,中等以下且合格的支付考评费用的50%,不合格的不支付考评费用。乙方履行所有服务项目并提供合法发票及付款申请,甲方在收到发票及付款申请30个工作日内,支付履约考评费用。
十、响应文件要求:
1.本次公告时间从2025年4月10日— 4月14日止,响应供应商应于2025年 4月14日17:00前将响应文件1正4副密封(统一密封,密封处加盖公章;项目名称必须注明具体的标段,如“2025年深圳工业软件园等基础设施项目专项债发行服务”送交或邮寄(不接受到付)到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腾飞路创投大厦22楼2209(联系人:王工,28963606),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或原封退回。
2.响应文件包含承诺函、采购人要求提供的资料等,详见附件。
3.公告期满后,若有效响应单位不足3家的,应发布二次公告(原则不少于一次公告发布时间的50%),若二次公告期满后,有效响应单位仅有2家的,可选择继续评审或组织谈判,有效响应单位仅有1家的,可直接选定成交单位。
十一、遴选结果公示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后,采购人将自行组织响应文件开启、评审等工作,确定成交服务单位后将在龙岗区城投企业网站进行公示。
特别说明:1.响应单位资格不符合要求的不能进入比选程序。
2.所有响应单位视为同意上述公告内容,确定为成交服务单位后按公告约定与采购人签署合同。
采购人:深圳市龙岗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