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城投集团在管物业2025年直购电代理服务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09日 来源:区城投集团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一、项目名称:龙岗城投集团在管物业2025年直购电代理服务采购

  二、招标内容:代理城投集团产权范围内以及受托运营管理(含辖属企业)的所有项目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电力市场交易全部外购用电量。

  三、代理购电模式:按照“固定价格+市场联动价格+浮动电费”的模式签订电量零售合同,其中,固定价格部分占比90%,市场联动部分占比10%。浮动电费0元/兆瓦时。固定价格部分由投标人根据上述规定的上限价进行报价,市场联动价格部分选择月度及现货偏差电量加权平均价。

  四、代理购电上限价:固定价格上限为 0.463元/千瓦时。(注:参照考广东省电力交易中心提供的2025年参考价为0.463元/千瓦时)

  五、响应单位资质要求:

  1、响应单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合伙制企业或其他组织;

  2、响应单位具有广东电力市场售电资格;

  六、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七、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详见附件2)

  八、报价单位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1、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等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2、需提交的其他资料根据附件2内要求提供,投标格式详见附件3;

  说明:以上纸质材料一式五份,均需加盖公章,未加盖公章资料视为无效资料;电子文件一份,加盖公章后的投标文件PDF格式扫描件(存储在U盘/光盘等存储设备中,电子文件需与纸质材料一同密封在投标文件内)。

  九、截止时间:报价人应于2024年12月13日15:00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龙岗区清林西路城投商务中心15楼物业管理部(联系人:陈政源,89919901),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

  十、招标结果公示

  递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后,采购人将自行组织响应文件的开启、评审等工作,招标结果将在龙岗区城投集团官网进行公示。

  十一、特别说明

  1、市场风险条款(特别提示)

  (一)超额电费共担条款

  甲方平段电量结算价格较市场月度加权平均价超出30%,甲方用电量的平段单价按照结算月市场月度加权平均价的130%进行计算。具体公式如下:

  触发超额上限电费共担条款用户电费=用户(峰/平/谷)实际用电量×市场月度加权(峰/平/谷)平均价×1.3。

  甲方平段电量结算价格较市场月度加权平均价低于 20%,甲方用电量的平段单价按照结算月市场月度加权平均价的 80%进行计算。具体公式如下:

  触发超额下限电费共担条款用户电费=用户(峰/平/谷)实际用电量×市场月度加权(峰/平/谷)平均价×0.8。

  (二)偏差考核

  根据电力交易中心文件要求,对经营主体年度、多月、月度中长期成交电量之和与年度、多月、月度、周及多日中长期成交电量之和的较小值不足 90%的,实施偏差考核,该偏差考核由代理单位全部承担。

  (三)违约赔偿条款

  当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出现违约行为,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违约金的计算标准为:合同年用电量*0.03元 ,该违约金由双方自行结算赔偿。

  2、合同条款详见附件4

  3、以上2 项资格要求均满足,方为资格审查合格。资格不符合   要求的供应商不能进入比选程序。

  4、所有响应单位视为同意上述公告内容,确定为成交服务单位后按公告约定与采购人签署合同。

  5、公告期满后,若有效响应单位不足3家的,将进行第二次公告;经二次公告后,若合格响应单位仅有2家的,将直接进行评审,若有效响应单位仅有1家的,将直接选定成交单位。

  6、遴选评审后,如成交单位放弃中选资格或者拒不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从资格审查合格的其他响应单位中采用原评审方法,由原评审小组确定成交单位。

  附件:1.代理购电项目清单

  2.综合评分表

  3.投标文件格式

  4.电力市场交易零售交易合同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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