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对大约2.2万套非税物业的租赁保证金及非税收入(租金)收缴情况进行全面审计。
二、审计范围及主要内容
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审计主体单位为区保障性住房投资有限公司。工作主要内容如下:
(一)公租房租赁保证金审计期间为:自保障房公司成立之日起至非税物业租赁保证金实际移交日止;非税收入(租金)审计期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二)审计范围及内容
全面清查非税物业的租赁合同,梳理非税物业的应收租赁保证金、实收租赁保证金、应收非税租金、实收非税租金等数据(详见附件四),与区住房和建设局保持沟通,充分了解区住房和建设局对本次审计工作的要求,按区住房和建设局的要求完善台账。
三、遴选上限价:含税价33万元(最高限价,不含33万元)
四、报价要求:响应单位在此限额下自行报价;合同采用含税总价包干,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即为最终合同价。
五、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会计师事务所资质(提供会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评分表见附件二)
七、服务酬劳的支付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应合法有效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并完成内部审批后,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的30%,作为预付款;
2.出具经相关政府部门审定的正式审计报告后,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应合法有效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并完成内部审批后15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剩余价款。
八、响应文件要求
(一)本次公告时间从2023年4月4日—4月11日止,响应供应商应于4月11日18:00前将响应文件1正4副密封(统一密封,密封处加盖公章)送交到龙岗区中心城腾飞路创投大厦2320室(深圳市龙岗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金财务部,联系人:张女士,0755-28962301),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或原封退回。
(二)响应文件包含承诺函、采购人要求提供的资料等,详见附件。
(三)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提交资审文件或资格审查合格响应供应商少于3家的,将直接从响应的供应商中评审选定,而不再发布二次采购公告。
九、遴选结果公示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后,采购人将自行组织响应文件开启、评审等工作,确定成交服务单位后将在龙岗区城投集团官网进行公示。
特别说明:
1.两项资格要求均满足,方为资格审查合格。资格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不能进入比选程序。
2.所有响应单位视为同意上述公告内容,确定为成交服务单位后按公告约定与采购人签署合同。
深圳市龙岗区保障性住房投资有限公司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