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开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含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等六大部分。数据统计截至2016年12月31日,以主动公开方式公开,欢迎监督指正。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我办综合科联系(电话:28948121;传真:28948122)。
一、概述
2016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认真执行工作部署,采取有效措施,扎扎实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2016年,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强区放权”城市更新工作改革的决策部署,在原来龙岗区城市更新办的基础上成立龙岗区城市更新局,职权由原来的2项增加到30项。2016年12月29日,深圳龙岗区城市更新局正式挂牌成立,新的龙岗区城市更新局下设七个科室,分别为综合科、计划规划科、项目监督科、公共设施科、用地管理科、建筑设计科、政策法制科。
(二)《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情况。我办认真完成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龙岗区城市更新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龙岗区城市更新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三)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我局按照上级政府要求,以龙岗政府在线网站(城市更新局)为服务平台,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服务效能,同时指定由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公文交换系统工作,确保做到有信息及时公开,有文件及时签收。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2016年,根据区政府的要求,我局及时公开相关工作,同时进一步修订完善了《信息报送制度》、《公文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为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五)《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等方面的工作。安排专门工作人员参加区政务办等举办的所有相关培训工作,并及时传达学习,确保全面落实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2016年,我办在龙岗政府在线政务公开栏目公开“工作动态”9条、通知公告61条、资金信息3条、专项规划1条、规范性文件1条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我局2016年重点公开了重要会议、重要活动召开情况等工作动态以及部分部门规范性文件等内容。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2016年我局信息公开主要采用网站、宣传栏、报纸、现场公告、微信等方式进行公开。
一是网站。以区政府在线网站为主体,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服务效能。公开栏目内容包括:单位组织机构、工作职责、办事指南、政策法规、办公地址、联系方式、投诉电话等情况;涉及城市更新改造的工作动态、公示公告、专题工作动态、财政预算决算、城改信息等情况;年度计划与总结等情况。城市更新工作网站体系的建设和完善对推进城市更新各类信息公开、提供网上政务服务、加强政民互动、拓宽监督渠道、加强对外宣传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二是宣传栏。在我局机关办公场所显著位置设置了城市更新宣传栏,对我局主要工作、办事流程进行公开。
三是报纸。通过深圳侨报、深圳特区报等报刊报道涉及城市更新改造的工作动态、专题工作和公示公告等内容,公布执行城市更新改造政策中出现的新情况、存在问题、工作经验以及有利于推动城市更新改造工作的具体情况和重大举措。
四是现场公告。除在区政府在线网站和报纸进行项目公示公告外,我局还在项目现场显著位置张贴项目告示公告,随时接受群众的监督,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要求。
五是微信公众号。通过微信平台向社会公开等形式,增大公开的容量和覆盖面,为公众了解信息提供便利。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根据《条例》和《深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有关要求,我局加大了主动公开力度,加强了网站建设,开通了办事指南、政策法规、政务动态、信访留言、公众信箱、监督投诉等栏目,及时健全畅通了依申请公开渠道。2016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6宗,其中:网上申请3宗,信函申请3宗。对受理的依申请公开信息全部予以答复,其中:同意部分公开的4宗、不同意公开的2宗(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或申请信息不存在1宗,与申请人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无关1宗)。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认真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收费及减免的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信息,2016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发生。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2016年,因“强区放权”城市更新工作改革,我局新增职权及业务量呈几何倍数增长,需要公开的信息大为增加,而负责信息公开的科室人员身兼多职,工作任务繁杂,面临人手不足的问题,我局在信息公开及时、全面等方面与公众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二)改进措施:今年我局将继续按照市、区关于信息公开的要求,总结经验,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增加人手,满足信息公开所需的人员配置力量。二是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完善信息公开形式,实现多层面全方位的公开。三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备性,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及时公开政府信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多渠道、多形式,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的重要意义,争取得到广大群众的理解与支持,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